两岸和平协议 起码应具三方面内容

两岸和平协议 起码应具三方面内容

中评社香港10月16日电/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所长余克礼表示,在“一中”原则上,尽快通过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就台湾民众关心的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等问题,达成协议是中共的一贯主张。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的这一表述,是期望未来台湾当局能尽快回到“九二共识”上来,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从而使两岸能够恢复谈判,而谈判的结果必然要以和平协议的方式表现出来。

大公报报道,余克礼说,中共最早在“江八点”第三条中就明确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在十六大报告中,又首次把“可以谈”的内容具体化为三个方面:即“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可以谈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问题,也可以谈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中更把“可以谈”的内容细化为六个方面,并予以法律化约束。

他说,这表明,尽快恢复两岸谈判是中共一贯的主张,中共一直努力推动两岸在“九二共识”和“一中原则”基础上重启谈判,但民进党执政后,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原则,反而在“台独”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使中共的这一政策难以落实。胡锦涛今次在十七大报告中再次提出这一主张,并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用意之深、释出善意,表明中共在重启谈判问题上的诚意。

他认为,谈判的结果只能是用和平协议的文件形式表达,而这个协议的内容最起码应当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总体框架;保持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健康发展。他认为,这个协议是和平协议,着眼于两岸关系健康稳定的发展,至于“和平统一”的目标等内容,可以暂不涉及。因为如果未来五年能取得这样的进展,就已经算是取得重大进步了。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