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分析和处理效率、公平和收入分配关系(2)

科学分析和处理效率、公平和收入分配关系(2)

有的学者提出:“初次分配领域效率优先,再分配领域公平优先”。这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在初次分配领域也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资本的主导者可能以强势地位故意压低甚至拖赖打工者工资,这在初次分配领域是难以自发解决的,必须由政府监管和干预;二是初次分配领域的高效率,不一定都带来宏观经济的高效率,可能还会冲击和影响宏观经济效率,这也必须依靠国家干预。因此,“政府主要管公平”,既包括再分配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也包括初次分配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但对初次分配领域的管理,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而不能干预微观经济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科学分析和正确认识中国的吉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世界上用来分析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指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尼系数发生了巨大变化:1978年为0.18,1981年为0.29(此前被国际上认为这是世界上分配最公平的国家),1988年为0.382,1994年为0.467(另有资料显示为0.434),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2001年为0.459。2005年,居民个人年收入和人均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达到0.529和0.561,并且,每年都以0.1%的速度递增。基尼系数的国际警戒线是0.35~0.4。现在,中国已被国际上认为是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最大的第二个国家,第一个是菲律宾。

对待这一问题,科学的态度是:既要高度关注,又不要恐慌乱投药。对这个问题应当高度关切、科学分析和制订切实的对策,而不能过度渲染,因为过度渲染无益于解决如何问题,反而会对现存的问题和矛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对社会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吉尼系数逐步增加,这是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社会进步的表现,表明随着市场化的改革和竞争的形成,养懒汉和制约经济发展的“大锅饭”平均主义打破了;其次,我们也要看到,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度拉大问题,我们的党和政府并非听之任之,而是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三,对国际上提出的基尼系数,我们不要轻视它,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但也大可不必顶礼膜拜和迷信它。

比如,按照西方经济学原理,一国通货膨胀的国际警戒线是4%。我国1994年的通货膨胀达到了21.7%,当时就有不少人叫喊“中国经济要崩溃了”,结果中国经济并没有崩溃,而且还继续发展。当时政府采取了过度的宏观紧缩政策,结果造成了20世纪90年代末到20世纪初连续数年通货紧缩和经济低迷。这就告诉我们,对任何“国际理论和警戒线”,我们应当理性吸收,根据中国的国情具体分析和运用。

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并非像有的媒体和有些人炒作的那样严重,似乎社会即将崩溃,似乎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一般。正确的基本估计应该是: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收入差距,在总体上是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它与过去旧体制下普遍贫穷低效的平均主义相比,是一种社会进步;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严重问题,但还不是全局的、“奔腾式”的甚至是“对抗性”的矛盾。

六、科学分析和客观看待“仇富”思想

“仇富”思想古已有之,只要有贫富差距,必然会有“仇富”思想,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现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了,甚至在某些方面过度拉大了,产生“仇富”思想很自然,没有一点“仇富”思想才是不正常的。但对“仇富”思想要具体分析。一种是平均主义思想太严重的人,一看见别人吃、住、穿、行比自己好,就气不打一起出,生出“红眼病”来,巴不得别人火烧房子、遭车祸、生大病、倒大霉。就如一首歌所唱的:“只要你比我过的好,我心里就受不了。”这种见富就仇的思想是一种不健康的病态心理。这种不健康的思想过去、现在、今后都会存在;另一种是当社会整体上确实非正常地过度拉大了,当少数人巨富并且对穷人态度恶劣,而多数人太穷并被歧视和欺负,不仅穷人自身强烈渴望公平,而且具有人文主义思想的富人和非富人,也是同情穷人并为穷人鼓与呼的。这种心理和行为反应,这是健康的、正常的。

其实,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可不必把人们的“仇富”心理看得太绝对、太普遍了。比如,正常投资、经营包括炒股发财的人;许多口碑好威望高的影视、演艺界、体育界明星;因科技发明创造得到国家大奖,或者因专利而发财者,我从来没有听到别人骂过、仇过、恨过。美国的比尔盖茨、中国香港的李嘉诚,是世界级巨富,有谁骂他们、仇恨他们呢?对这些富人,人们不仅不仇,而且还是赞誉、崇拜和学习的楷模。

必须科学分析当今社会“仇富”的对象。我在社会上与各界特别是与穷人的接触中,感到人们绝非见富卽仇,真正“仇”的,一是“权贵资本”,包括利用公权利搞腐败的贪官和老板;二是那些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黑心商人;三是利用企业改制鲸吞国有资产的人;四是偷税漏税非法所得者;五是不顾工人死活、克扣拖欠工人工资黑心老板;六是因行业垄断而收入过高者,等等。对这些富人的仇恨不仅是正常的、健康的,而且是推进社会进步、深化改革的动力。国家应该对这些人严厉制裁,以平民愤。

七、要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但不要搞“民粹主义”

处理好收入分配关系,协调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实现贫富和谐,关键是要解决好社会弱势阶层的过低收入和贫困状况。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客观上都要求我们应当高度关注社会弱势阶层。同情社会弱势阶层,为社会弱势阶层鼓与呼,是社会公众一般的心理趋向,也是中华民族自古具有人文关怀优良传统的表现。但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要谨防“民粹主义”倾向。

民粹主义(Populism,也可译为平民主义),是在19世纪俄国出现的一种影响较大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潮。其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运动和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和最终目标;极端强调平民的利益、意见、公决、创制权;一切为了平民,一切通过平民。对这些民粹主义思想和价值观,列宁曾经予以了尖锐和严厉的评判。这里在分析收入分配关系中借用“民粹主义”的概念,是指反对收入分配差距、绝对“妖魔化”富人、否定市场竞争、崇尚平均主义等逆市场机制的思潮。

实现贫富和谐的目标必须把握好两点:一是收入分配的公正原则,这客观上要求个人收入的增长,首先来自生产和市场领域符合效率原则初次分配;其次是收入分配的机会均等原则,而机会均等原则首先是市场竞争机会的均等,绝不能把国家政策和经济体制建立在结果公平的基点上。只有牢牢把握这两个原则,才能确保财富持续充分涌流的源泉永不衰竭。如果国家政策过度向低收入阶层倾斜,让“怀弱”成为“民粹主义”,让全体人民都完全“平等”起来,必然会影响经济效率,减少财富增长,最终不利于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

八、调节收入分配,构建贫富和谐的制度建设

调节收入分配,实现贫富和谐,首先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有大的作为。而政府要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不能“东按葫芦西按瓢,眉毛胡子一把抓”,首要的任务是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制度更是第一生产力”、“人跟着利益走,利益跟着制度走”的观点, 一个良好的、有效的制度不仅是推进生产力发展关键,也是解决财富分配、协调利益关系、促进贫富和谐的关键。这就要全力打造全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这种机制包括利益表达的机制,利益的谈判和博弈机制,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等。从我国现实存在的严峻问题来看,首先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是要为解决官民的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制度上解决腐败和廉政问题,从而在民众思想深处消除“仇官”心理(实际上是“仇腐”心理);二是从制度上解决各级官员的勤政问题,真正为民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带来看的见的利益。

第二个方面是要为解决城乡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制度上使社会主义农新村建设真正取得实效;二是从制度上打破城乡壁垒,促进农村人口平稳有效地向非农城市转移。

第三个方面是要为解决行业间的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着力解决行业垄断问题,切实打破行业间的收入分配不公。

第四个方面是为解决劳资的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这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逐步提高劳工最低工资保障线和强化对高收入的税收监管,从制度上解决劳资收入过分悬殊问题,从而在劳工思想深处消除“仇富”心理;二是完善工会制度,加大工会工作的力度,从制度上解决劳资的对话和劳工的利益表达机制;三是鼓励和提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劳资和谐。

第五个方面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积累,加速和加大力度在全社会建立普遍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第六个方面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捐赠制度,让有钱人广泛地、自觉地参与到构建贫富和谐的工作中来。

通过这一系列与收入分配有关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一方面,使“贫有保底”,即在生死、吃、喝、拉、撒等方面没有忧虑,从而“贫而不穷”、使其能够“笃善其身”;使富者遵守各种社会规则,具有博爱和人文主义思想,长期坚持不懈地履行社会责任,多行善举,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从而降低、平抑和化解社会矛盾。只要这些做到了,贫富同舟共济,促进社会和谐,不仅是必须做到的,也是能够做到的。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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