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656]

*委托书[656]

我,即下面签名的人,现在委托我的妻子燕妮·马克思,父姓冯·威斯特华伦,在处理她的母亲、已故政府枢密官夫人卡罗琳·冯·威斯特华伦太太的遗产问题时,代表我的利益和以我的名义行事。

Ne  varietur〔不得更改〕[注:这是外交和法律文件上的公式。——编者注]签名:卡尔·马克思博士[657]

1856年8月2日于伦敦

一千八百五十六年八月六日于特利尔

燕妮·马克思  约瑟夫·阿佩尔特

……[注:第二个签名字迹不清。——编者注]

黑默里希

卡·马克思起草于1856年8月2日

发表于1968年《社会历史文库》第8卷第254页

原文是德文

注释:

[656]燕妮·马克思的母亲——卡罗琳·冯·威斯特华伦1856年7月23日在特利尔逝世。按照当时的惯例,卡·马克思作为其女儿的丈夫应当亲自参加财产的分配。马克思由于不可能亲赴德国,写了这份在特利尔生效的委托书。——第654页。

[657]下面的字迹看来是特利尔公证人的手笔;燕妮·马克思的签字是本人写的。——第654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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