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我县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自评活动始于2010年5月。在xx市语委的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语委的评估标准和操作办法,注重工作过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到今年10月,教育系统自评自查活动已顺利完成。整个自评自查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建立机构,宣传发动(2010年5月)

教育系统建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做好评估发动工作,召开了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对迎评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周密部署。会上下发了《海兴县教育系统迎接河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按照评估标准和评估规程,与各学校签署《海兴县教育局创建河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评估任务,做好迎评工作的日程安排,营造出了浓厚的迎检氛围。

第二阶段:强化自评,认真整改(2010年4月——2011年9月)

一是各学校对照《实施细则》,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针对自身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梳理档案目录,整理档案内容,整治校园环境,创设迎检氛围。二是加强督查指导。教育局督查室组织相关科室对各学校的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三是做好自查自评。各学校在自查自评确认基本符合标准后,向局语委办提交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评报告、评估申请,语委办特邀请市语委部分成员,按照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对教育系统大部分学校进行全过程评估。

第三阶段:小结汇总,迎接评估(2011年9月——11月)

为全面做好迎评工作,对照评估标准,整理档案、搜集信息,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下面,把我县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对照标准,汇报如下。

综合管理(总分56分,自评56分)

组织领导(16分)

多年来,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在县语委的指导下,以“立足师生素质提高,服务社会发展需要,营造文明环境,促进教育发展”为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教育先行、服务社会”的工作模式,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建设,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长效运行机制。1995年成立海兴县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由于人事变动较大,教育局多次下发通知,调整语委办组成人员,2010年教育局副局长马立新同志任教育系统语委办主任。

(二)工作机构(12)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明确副局长马立新同志具体负责,确定教育系统语委办设在教研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成立了由校级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几年来,尽管人事变动频繁,但我们始终做到“人变,事不停”,保持工作的一贯性与连续性。为了稳步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进程,2010年教育局又成立了海兴县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迎评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迎评细则等。

(三)管理措施(12分)

教育系统严格按照上级语委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遵照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系统实际开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省语委的统一部署,县政府于2010年5月12日,召开了全县迎评动员大会,明确了评估范围、内容要求,对迎评工作全面部署。近几年来,教育局除拨款为语委办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照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外,每年还下拨一定费用作为语委办的日常工作经费,重大活动下拨专项经费。

(四)法制建设(10分)

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行风评议和机关考核的重点内容,开展了推普系列活动,制定规章制度,严格规定教职员工公共场合必须讲普通话,所有社会用字一律规范使用,出台了系列语言文字应用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制度。

(五)宣传工作(6分)

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为了营造规范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扩大宣传效果,近几年来,在每年的推普周期间,组织师生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组织经典诵读活动,大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组织参加河北省“中华诵·红色经典诵读”比赛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社会影响。

普及普通话(总分24分,自评22分)

1、局机关。充分发挥机关的龙头作用。局机关以身作则,站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在工作中大力提倡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测试,使语言文字工作步步深入。

2、学校。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教育局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全县教育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的整体要求;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作为教师基本功训练、检测、比武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条件之一;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中。各学校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普通话已经成为校园语言。

三、社会用字管理(总分15分,自评14分)

海兴地处北方方言区,规范社会用字的难点在城边区域。在县语委的统一布署下,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将户外广告、条幅、标牌用字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及时纠正出现的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按要求正确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将不规范用字及时整改。2011年9月,组织县直学校中小学生对主干道沿线单位、临街门店、招牌和户外广告用字情况进行了调查,共发现不规范用字37处,并告知用户进行整改,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进程。

县教育局严格用字规定:学校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体不允许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板书中杜绝出现错别字,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规范,公文文头用字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的印刷体,校刊(报)头、讲义封面杜绝出现不规范字,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板书用字符合要求,教师课堂上不准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指导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小学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笔顺规范。目前,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公文、校刊(报)、教案、试卷及其他印刷品、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及教师的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都基本规范。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是学校工作内容的重点之一。推普周期间,各校纷纷举办演讲比赛、诗文诵读、正文、街头宣传、国旗下的讲话等多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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