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有三亮点 指向两目标

新股发行改革有三亮点 指向两目标

2012年04月13日

4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吹响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号角,引起业界热议。

在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看来,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亮点有三个,一是信息披露强化要求并表态会加大处罚力度。“过去这里非透明化,现在透明化了,对发行人、中介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都有明确的要求,这是很大的一个进步。” 二是询价机制,曹凤岐表示,最终能不能对新股三高起作用,什么样的投资者可以参加询价还需看再看。三是考虑到了限制发行市盈率的问题。

曹凤岐表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这次发行改革的目的非常明确,首要是制止“三高”,第二个目的就是制止首日爆炒。

对于退市制度,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事总经理潘向东建言,退市制度应越早推出越好。他表示,“就像一个小孩子走路,大人不能老是扶着它走,让他独立的走,至少没那么快。投资者也一样,作为监管当局来说,其实可以把一些风险让投资者去承担,比如直接警示某些股票有退市的风险,一旦这样的股票退市了,投资者自然而然不会再去追逐这种中小题材了。”

民族证券发展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徐一钉也建议加快出台退市制度。在他看来,“特别是在市场不是很活跃的时候,大家似乎更多的就是炒重组、炒一些绩差股,这对真正有价值的股票是有伤害的。管理层现在正在做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未来应该加快考虑主板的退市制度。”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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