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务接待每人每餐≤60 不含接待上级(2)

温州公务接待每人每餐≤60 不含接待上级(2)

“60元标准”由来

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水平估算,比如一家普通中餐馆吃一顿饭,人均消费约50元

工作餐“60元”标准从何而来?7月13日,温州市财政局行政处处长邵秀珍说,这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估算出来的。

据了解,在温州市中心新城站附近的一家中式快餐店,一份套餐,两荤一素,价格大约35元。在一家普通中餐馆吃一顿饭,人均消费大约50元。“60元这个标准,既不浪费,也能买得起单。”邵秀珍说。

汪慧平介绍,在制定细则前,市纪委仔细查阅了文件。发现关于工作餐,上世纪90年代曾做过规定,要求每人不高于40元。这个价格显然不符合现在的消费水平。因此,这次规定把标准调高了。

汪慧平承认,40元这个标准,近年来在温州几乎已经没有单位能参照执行。“这也说明,一个规定出台后,监督落实是最关键的,否则就等于形同虚设。”

据介绍,“细则”还配套有处罚规定。凡违规一次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二次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年内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

同时规定,每月10日前,各单位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

各县(市、区)则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向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报告上季度公务接待情况。

另外,与新规定一起对外公布的,还有监督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温州市纪委已经接到两起举报。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都是在事前举报,已被及时出面制止。

接待费用“躲猫猫”

平时也会找些办公用品发票去抵超支的接待费用。不过,再这么做的风险成本会增加

在实际操作中,有单位会利用变通手法,把招待费列入其他财务账目上,以避检查。

李明是温州市瓯江区某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介绍,一般的财务报销项目包括办公费用、餐费、交通费等。要是给某人送了礼品或红包,是不会出现在报销单上,通常是拿餐饮发票来冲账,最后计入接待费用。

李明解释说,之所以所有不明支出都会算到接待费里,一是由于餐饮发票相对好找;二是接待费用弹性大,一顿饭吃两百或是两千都行,时间一久,就没法去查。

“过去几乎所有单位都这样操作。现在接待费用比较敏感,所以又出现另一种情况,把接待费用转移到其他项目上报销。”李明说。

去年,李明所在单位曾接待过一批外地客人。当时,接待费已经超支,因此在订酒时,他们向卖家明确要求,不要开酒品发票,最好找办公用品的发票来抵。一开始对方很为难,但鉴于采购量大,最后也同意了。

李明平时也会找些办公用品、汽油类发票,接待费用一旦超支,会拿这些票去抵。

“对于一名搞财务工作的人,这些都是基本素质。以我的经验,每个单位都会这样搞。不光温州这样,全国都差不多。”李明说。

汪慧平表示,细则出台之后,也不能保证做账时的“躲猫猫”现象绝迹。不过,起码,再有人这么做时,其风险成本会增加。

“细则也是现有状态下的一种措施。如果建立起公开、刚性的预算制度,这些细则就都不需要了。”汪慧平说,“比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在预算外增拨经费,那就没有必要管人家吃多少了。总盘子是一定的,你一天就把一年的钱花完了,后面的日子就没法过。”

公务宴请标准高

“省里来了5个人,我们有6个人陪同。酒水是自带的,那晚消费了3700多元。”

温州各大酒店的生意似乎并未因细则出台受到影响。香格里拉酒店是温州的一个高档酒店,紧邻会展中心,承接公务接待宴会。

7月15日,该酒店一名服务员介绍,7月后,生意一直不错。从电话订餐的情况来看,用餐的客人还有一些来自政府机关。

据一名服务员介绍,八九个人来酒店消费,不算酒水,一顿饭三四千很平常。

上周,公务员林文碧曾到香格里拉酒店吃过饭,那次是省级单位的工作人员到温州出差,林所在的单位负责宴请。林文碧说:“省里来了5个人,我们有6个人陪同。酒水是自带的,那晚消费了3700多元。”

林文碧说,细则出台后,温州市内的公务接待都厉行节约。省里来的客人,本不在规定之内,为了表示对客人尊重,标准自然要高一些。“在温州,酒店婚宴的价格一般都在3000左右,所以一顿饭花3700元,也不能算太贵。”

新出台的规定中显示,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规定同时指出,禁止同城宴请。市域范围内各单位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应采访对象要求,林文碧、李明为化名)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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