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问题与城乡关系再认识(3)

中国土地问题与城乡关系再认识(3)

三、近代以来的城乡分化、阶级分化与乡治变革

杜赞奇在其著名的关于华北农村的研究中指出,清末华北地区在县衙之下的赢利型经纪人相对较少,清末厘金制之后,为县以下的国家经纪提供了捞钱的机会,人数开始增长,而其迅速膨胀则是民国之后的事情。民国在向农民征收摊派的时候,是以整体的村庄为单位的,这就摧毁了传统的保护型经纪人的文化网络。20世纪之后,村领袖的主要职能就是征收摊款。而随着20年代乡村的贫困化程度加剧,自耕农陷入土地抵押给城居地主、终年借贷无法偿还的恶劣境地,富人的私人财产也不断减少,其部分田亩往往也不得不转给或者抵押给城居地主,其收入已经不足以应对全村摊派的垫付,而垫付给贫农的钱款也总是无法收回,这导致乡村精英被迫退出乡村政治,而恶霸无赖则填补空缺,成为欺上瞒下的赢利型“土豪劣绅”。杜赞奇的研究发现,到了30年代,村长已经不再是乡村中有地位的领袖,也几乎没有人能够靠自己的财富和关系来树立威信得到村民的拥戴。

值得注意的是,恰恰是这些人与城居地主有着密切的关系,使得城居地主对乡村的控制和压榨越来越强化。当村民把自己的地抵押给城居地主而自己作为佃农继续耕种时,“在土地涨价时提高押金,增加接待或延长付款期限等问题上,村民都得祈求地主的‘开恩’,随着城居地主控制力的加强,原先那些向村民介绍低利借贷和高价帮工雇工的村庄保护人的作用下降,村民们不得不转向依赖那些与城居地主有关系的人,而这些人则不一定完全替村民着想。”杜赞奇调查的案例发现这类人作为城居地主的代理人,通过租佃和借贷关系收取佣金,从地主那里获得优惠条件租种土地和获取低息无息贷款,从未站在村民一边。他们不但将担任公职视为捞油水的权力,而且勾结县衙中的赢利型国家经纪作威作福。在杜赞奇看来,土豪劣绅与村民的对立,体现的是现代国家政权没有得到传统的文化权力支持,却在乡村强行延伸的内卷化表现和结果。乡村土地从耕作者手上转移到城居地主,乡村传统精英的失散以及自耕农的破产导致华北的村界和村庄共同体的权力处于解体中,这是乡村作为社会解体的征兆。

由此可见,华北农村的阶级分化并非没有发生,而是更多地发生在城居地主与乡村的自耕农之间,它派生出新的与村民对立的赢利型经纪人阶层。由于没有江南地区两田制地方惯习的制约,华北小自耕农的抵押田更容易丧失,更容易缺乏保护。而村庄内部的阶级分化则趋于同质化,富有的乡村领袖不是卖掉土地就是逃离村子,富农则走向贫困化。

乡村社会保护型经纪向赢利型经纪的转变,正是晚清以来最大的社会变革。它是现代化的国家政权建设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直接背离的产物,这个过程也极大地损害了国民党政权在乡村的合法性,以致国民政府也不得不掀起打倒“土豪”的运动。在梁漱溟看来,晚清以来乡村最大的问题正是“稍微有钱的人,都避到城市都邑,或者租界。……再则有能力的人,亦不在乡间了。因为乡村内养不住他,……最后可以说好人亦不住乡村里了”,要选村长,土豪劣绅是一定愿意当选的,而且当选的必定是他们。他们是国民党地方自治方案遭遇到的最大敌手。

国民党方面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1933年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上,陈立夫、张道藩、罗家伦等提案认为:“吾国连年天灾人祸,民不聊生,而人民之不识字者占百分值七八十左右,于此而设立机关,空谈自治,是无异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结果自治之组织愈大,豪强之把持愈加,自治之耗费愈多。人民之负担愈重,名为自治,实乃自乱。”1933年5月,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公博、副主任委员王陆一致函要求立法院尽速制订县自治筹备委员会组织法:“现距中央规定完成县自治之期限已近,而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因无法定组织,各自为政,多假托于地方豪绅之手,支离破碎,名实俱无。”1935年11月,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总结说:“回顾过去成绩,全国1900县中,在训政将告结束之际,欲求一达到建国大纲之自治程度,能成为一完全自治之县者,犹杳不可得,更遑言完成整个地方自治工作。”《大公报》批评这样的自治成为“病民的新政”,人民苦痛甚于自治之前。

国民党秉承孙中山地方自治的宪政理想,以使民众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大权利,却屡遭挫折。1935年11月,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仍然强调指出“必须将官办自治改为民办自治;将土劣自治改为革命自治,而后真正地方自治,始有彻底实现之可能”,但是在实践中,其官办自治从来没有真正转化为民办自治。因而当时就有论者主张从宪政的角度摈弃地方自治的方案,而直接以基层组织代之,因为地方自治与民主政体的基层组织之间是对立的。而蒋介石从“剿匪”的角度要求推行带有军事制度的保甲制,地方行政部门也更热衷于这种方便征夫派款的保甲制,于是国民政府逐渐从推行自治变成推行保甲,试图把保甲的方式融入“自治”,以形成一种军事化的自治方案。

1940年日本人推行大乡制和保甲制,杜赞奇认为是承袭了国民党的目标:“此举确实达到了某种国家目的,如催征钱粮、清丈土地,使国家行政机构得到加强。但同时,为完成这一任务而往往迫使乡村领袖与村民对立,结果使正直之人‘退位’,地痞恶棍充斥于乡村政权,这使国家政权在民众中的威信更为降低,实际上这是一种‘内卷化’的政权扩张。”为了打破以自然乡为基础的利益集团而建立新的乡村基层权力体系,外来的统治毫不留情地摧毁传统乡治结构,“在国家政权继续内卷和高赋税的压力下,促使乡长服从国家目标的根本条件——与乡村社会利益完全分离——也迫使乡长成为最残酷的国家经纪人,它比以往的经纪人更有权威、更具压迫性。”在杜赞奇看来,正是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导致的土豪、污吏和苛捐杂税为20世纪波澜壮阔的农民革命铺平了道路,日本的入侵只是使得这个问题更加激化,其统治与民国政权并无太大的差别,国家政权的内卷是整个民国时期的普遍现象。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动员,把现代民族国家衍生的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作为斗争的目标,有效地与反抗残酷的外来侵略政权的民族解放斗争结合在一起,这就使得乡村与国家的关系成为20世纪中国革命的结构性问题,也是1949年之后的新政权必须面对的最重大的历史课题。

从晚清以来的“新政”开始,20世纪前半叶以城市为核心、自上而下的现代民族国家官僚化和政权建设的激进推进,极大地改变着中国传统的城乡关系和社会结构。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并非没有经历剧烈的阶级分化,而是相反,阶级分化是以城乡急剧分化为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无论是江南,还是华北,乡村的贫困化导致村社内部阶级分化趋同,土地进一步细碎化,富农减少,而农民与城居地主的阶级分化加剧。城居不在地主对乡村的控制强化,伴随着国家以城市为核心的政权建设强制下沉,构成了20世纪前半叶乡村社会的主要格局,其危机也源于此。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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