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闯黄灯扣六分”

三问“闯黄灯扣六分”

元旦三天,与人们走亲访友和短途旅行相伴随的,是时刻悬在驾驶者头上的“史上最严厉交规”。而其中“闯黄灯扣六分”的条款,以其既不合情理也不合逻辑的设置引来了一片质疑。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闯黄灯是否应该处以和闯红灯一样的六分重罚?黄灯设计的初衷就是提供一个时间上的缓冲带,给绿灯结束尚处于交会区的车辆以离开的机会。它出现的意义就在于补足红绿两灯即行即止的弊端,换句话说就是为了被“闯”(当然不是指主观故意)而存在的。将黄灯“红灯化”,一定程度上与取消了黄灯无异。一些在元旦假期吃了苦头的网友呼唤在黄灯和红灯之间再加上一个缓冲灯,正是对新交规下黄灯“失效”的反应。

“见了黄灯就想加速闯过”的驾驶恶习绝对应该整治,但矫枉过正的处罚容易产生“宁错杀一千,不使一个漏网的”执法效果。想要做到不闯黄灯有多难?有组织做出了这样的统计:7组司机按照80到20公里限速行驶,发现黄灯踩刹车到制动力完全发挥,平均反应时间接近1秒,得出的结果是离线五米黄灯亮则百分百闯灯,如要保障安全,需提前八秒预警。这个数字是否完全准确不能判断,却与车主们的经验和观感大体相符。法规制定者可能希望“闯黄灯”也能像“醉驾入刑”那样,铁腕抵制那些恶劣的行车文化,但前者明显存在主观故意,后者却原因多样。家里存点粮食就被当成地主富农清算了,这怎能让人不叫冤?

其二是,各地交通设施的硬件环境和执法的软件环境是否支持该项规则落地?这个假期,不知有多少车主在黄灯忽然亮起时临门急刹,有多少车主在绿灯时就开始惴惴不安,有多少人从起步起就牛车速度、以防万一。如前所述,准确制动的条件是提前N秒预警,但带计时器的信号灯并未在各地普及,同一城市不同路口间的绿灯时间又千差万别,硬件缺失使处罚本身失去了充足的理由。

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给出了国外对闯黄灯行为的处罚情况,统计的几个国家中,大部分不予处罚。如新加坡这样以法规严厉著称的国家,闯黄灯虽然罚款扣分,但配以相当详细的裁量标准:道路在停止线前,有三个由远及近的、两两间隔十米的箭头,只有黄灯亮时处于离停止线最远的第一个箭头时,才考虑处罚闯灯者。在回应大众质疑时,交管部门表示,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但这个方法用来甄别现在已经出现的千差万别的情况,仍然显得太“粗放”了。

问题之三是,这样的处罚规定给交通带来的正负效应如何?其所带来的利好是否能够冲抵负面效应?主管部门给出了新交规落地首日的“新气象”——据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与此对应,网友们也在微博中汇总了各地因黄灯前急刹导致的追尾事故,以及更常见的情况——闯黄灯效应之下的交通缓慢拥堵。“闯黄灯”处罚的正负效应已在民间形成普遍观感,法规制定者若不梳理、考量两方面信息并矫正规则,而是一味结论先行,恐有掩耳盗铃之难。

坦率说,新交规可圈可点之处很多,如对毒驾的零容忍、对校车超员和未避让校车行为的严厉处罚。但“闯黄灯扣六分”仍然暴露了未经公共充分讨论出台法规的弊端和草率。现在法规落地,尊重和鼓励各方面意见充分博弈,尚能亡羊补牢。矫正不合理的规定以达到“法情允谐”的正向立法效果,不但惠及大众,本身也能减少执法困境和成本,也是在给主管部门卸担子。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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