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城市反腐倡廉工作汇报

湖北省宜城市反腐倡廉工作汇报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我们把查违、拆违、控违和转变干部作风等作为治庸问责重点工作来抓,全面推行“马上办”工作制,凡存在工作平庸、消极懒惰、纪律涣散、工作软弱无力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给以问责和查处。

近些年,湖北省宜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全市集中开展的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等行动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市征迁拆违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通过集中查违、拆违、控违工作的治理,切实保证了全市的征迁拆违工作秩序,遏制了违法建设,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宜居、宜业、创新”之城建设。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征迁拆违工作          

为顺利实施和推进查违、拆违、控违工作,宜城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宜城市查处城区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标准,强化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出台了《城区违法建设处理意见》,将所有违建进行分类,按照“先重后轻,先打击重点违建,后处理一般违建”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同时,为保证治违工作圆满成功,出台了《关于严明集中治理违法建设扫尾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要求,市治庸办要加大集中治理违法建设扫尾工作问责力度,对在规定时间拆违进度考核中低于50%的包保单位“一把手”,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仍未完成拆除任务的包保单位“一把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工作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市纪委监察局把促进征迁拆违工作顺利推进作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主动投身到项目建设、征迁拆违等重点工作之中,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督查,突出重点,推动征迁拆违工作有效开展       

宜城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加强对土地征迁、城市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市委、市政府关于征迁拆违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强力攻坚等不同阶段,分别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督查工作的重点、方法、步骤和要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面上督查与具体项目推进相结合,深入各征迁拆违项目现场,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察看现场进度等方式,对征迁拆违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任务完成、人员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督查情况以通报或专报形式发出。       针对治违工作,督促成立了“一室五组”,即:办公室工作人员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作风,放弃节假日,高效运转、枢纽作用强,传达领导精神及时,快速将领导指示传达至各工作组和包保责任单位,保证了治违工作的连续性;协调各工作组和相关责任单位顺利推进治违工作;编写每日治违通报(专报)和督办专报,及时在信息平台上发布;先后编制治违拆违宣传工作手册,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和《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等纳入宣传内容,发放到每家每户。政策法规组对全市276例违建进行了充分调查,实行“一户一档”,分户拟定了处理意见。宣传组在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刊(播)发各类稿件,大力宣传治违拆违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并利用媒体公开治违拆违信息,将违法建设户名单、党员干部违法建设名单、每日拆违信息、验收合格名单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督查组每天督办各包保责任单位“一把手”到岗情况和拆除情况,形成治违处理意见供领导参考;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类批示件。信访维稳组积极争取上级信访支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和信访三级终结,市治违稳控方面实现了赴京“零上访”,赴省上访一例的重大成果。执法强拆组结合实施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对拆除的标准、风险评估、环境保护、安全责任、信访维稳、后续管控等内容进行原则性的规定,科学制定《强制拆除工作方案》和《强制拆除(个别)预案》。综合协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制拆除违法建设18处,涉及面积8000余平方米。  

 三、坚持惩防并举,着力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违法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在推进征迁拆违目标任务按进度完成的同时,严格控制新增违建的发生。对顶风违建,坚持“露头就打”,做到“一拆二处三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查违拆违控违责任,深入各镇、办(村、区)进行明查暗访基层控违情况。严格执行《宜城市区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查处监管若干规定》,对瞒报、拒报新增违法建设的,先停职,后处理;党员干部带头违建,且不带头自拆或利用职权包庇、干扰、阻碍查处违建的,先予免职,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因监管、巡查不到位而出现新增违建的,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        在严厉打击顶风违建行为的同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构建控违长效机制。市领导同志深入各区、乡镇和村,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控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实践急需、管用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界定标准和分类处理办法,打击了为套取征迁补偿费而建造违法建设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促进了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减少拆迁阻力,节约行政成本。      

同时,我市纪委监察局和各包保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村入户,深入一线做群众工作,面对面地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治违拆违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等,原原本本向违建户宣讲清楚,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支持治违拆违工作中来,统一到支持宜城发展大局上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我市治违工作顺利进行。         

 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涉征涉拆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宜城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在征迁拆迁中做好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工作专题座谈会和涉征涉拆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汇报会,要求市民政、人社、住建、工商、信访、财政等部门研究提出如何主动做好征迁拆违中的救助帮扶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制订救助帮扶工作方案和涉征涉拆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任务分工流程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征迁拆违中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做好因征、迁、拆出现特殊困难的本市城乡居民生活困难救助、大病救助、就业援助、住房保障援助和其他援助的措施落实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在征迁拆违工作中,一方面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另一方面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坚持公开透明,调查、核准、清算、补偿各环节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放心。对被征迁拆迁拆违对象需要办理各类审批手续的,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按照“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简化程序,从快办理,限时办结。  

五、认真解决征迁拆违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为预防和解决征迁拆违推进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市纪委监察局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注重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督促、责令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建议。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征迁拆违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引导市民、企业和单位支持和配合征迁拆违工作,为推进征迁拆违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拆违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查清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者的基本情况,将全市违法建设分为非法占地、小产权房开发、一般拆旧翻新和违反规划等四类。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不论面积多少一律拆除,主要由国土局、包保单位和强拆执法人员负责;对小产权房开发违法建设,从重从严从快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由政法、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对一般拆旧翻新违法建设,超过300平方米的拆至300平方米以内,由包保单位负责;对违反规划违法建设,实行管控处理,主要由规划局和包保单位负责。同时,根据违建户拆除情况,灵活运用自拆、助拆和强拆三种方式拆除违法建设。      

六、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办征迁拆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宜城市征迁拆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把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具体细化,明确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如:征迁拆违工作中责任主体存在不正确或不积极履行职责,未完成征迁拆违工作任务或新增违法建设的,以及存在滥用职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处理。      

同时,结合宜城市“宜居、宜业、创新”之城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出台了《关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对违法建设依法界定及查处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区管控的一般违建户处理意见》和《关于建立源头防控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力求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从根本上建立常态化防违控违管理机制。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征迁拆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作为促进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廉洁拆迁、和谐拆迁的重要举措。      

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把查处征迁拆违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每信必核、每案必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执纪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加大征迁拆违领域案件查办力度,突出查办案件重点,认真摸排案件线索,严格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保障全市征迁拆违工作依纪依法推进。      

今年以来,我们把查违、拆违、控违和转变干部作风等作为治庸问责重点工作来抓,全面推行“马上办”工作制,凡存在工作平庸、消极懒惰、纪律涣散、工作软弱无力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给以问责和查处。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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