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起,广州市纪委将在每月的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全市上月度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给公车私用行为再套上一道紧箍咒。”
只能说,广州在处理公车私用上前进了一小步。为什么这么说呢?难道广州在全国率先运用北斗导航系统监督公车私用不算革命性的一大步?说实话,当初广州这么做的时候,我真的没感觉有什么了不起,更没有为之欢欣鼓舞,因为监督公车私用最简单、最经济的办法绝不是装什么北斗导航系统,而是在车上喷上单位的名字,或者有显目的标志,让人一望而知是公车。车载北斗导航什么的,都是浮云--何况还后台处理!你怎么让人相信你的诚意?你怎么让人相信你的效力?
后来果不其然,尽管所费不菲,但区伯的举报丝毫没有停歇,较之过往完全看不出什么分别,甚至还出现了公车私用的人贿赂区伯的丑事,让他大感受辱而委屈流泪!尽管这次广州纪委的人说全市8491辆公车安装上北斗车载终端并安装日常监督管理软件后,一年节省4200万元公车运行经费,可是这些对市民而言完全没什么感念,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又一个公车私用被区伯抓了现行、各个单位忙不迭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还出现了赔付一百多块钱汽油钱和租车费用的笑话。
这次准备在每月的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全市上月度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倒真的让人感到了一点诚意和决心,也真正算得上一次了不起的进步,原因很简单:总算向公众开放了一个小口子,尽管只是一道门缝,但毕竟不同于从前的大门紧闭,性质已经不同了。虽然还留了一个“点名到单位不到个人”的尾巴,但我们也知道中国事千难万难,最难莫过于这种类型的开放了,给点耐心。
我最好奇的是以后区伯抓到的公车私用会不会都出现在纪委的每月公布名单中?如果会,当然可见区伯所言不虚;如果不会,又是一种什么情况呢?纪委发言人都说了,“市民在未经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之前,不要盲目定性公车私用、采取过激行为,避免因误判影响公务、误导公众”;“并不是要求所有公车不使用时,都必须停到单位的停车场,主要还是考虑节省和方便工作。”瞧这预防针打的、后路留的,让人刚刚升起的一点信心立即疑虑重重、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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