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贵不是“护身符”

权贵不是“护身符”

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刑20年,已经开始服刑的北京市大兴原公安局长陈德宝,出人意料地于4月7日委托律师向辽宁省辽源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他在申诉书中称,从被捕当天起就遭到刑讯,之前所作出的有罪供述,全部因刑讯逼供而作。

连曾经的公安局长,都免不了被刑讯逼供的下场?这样的戏剧性冲突,令人惊诧。在我国,多项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罪还入了刑法。公安部门也制定了很多工作流程,防范刑讯逼供。浙江甚至规定,对直接参与民警和指使、授意民警刑讯逼供的领导均予以开除处分。但我们无法否认的是,现实中却不断有刑讯逼供导致的冤假错案曝出。这不仅反映了一些人对司法公正的藐视,更烛照出人性之恶无限制放大背后的制度残缺。对此,理应有更加严密的机制和严厉的惩处,坚决让那些刑讯逼供者付出代价。

就北京大兴原公安局长的申诉而言,他究竟是不是真的遭到了刑讯逼供,这需要调查,我们不能妄断。但此事的反差性,使得一连串的新闻事件在我脑海中滑过——有“拆迁队长”最后自己变成了“钉子户”(山西太原的陆大任),没能逃脱被强拆的命运;有信访局长最后自己都走上了上访之路(福建寿宁的柳乃华),甚至在市政府面前下跪,以求问题解决;有警察因刑讯逼供逼死了人(江苏响水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进兵),被送上法庭,荒诞的是,他声称自己也遭到刑讯逼供……

这些新闻事件的共同点是,当事人都曾经在“体制”之中掌握一定权力,但有一天他们自己也受到擅权者的伤害。将这样的事情列举出来,不是说官员受到不公对待就比普通百姓更加值得同情,更加值得声援,而是因为这样的事情,理应对那些曾经在权位上或正在权位上的人有所触动。

假如制度本身不完备,或者权力遭到滥用,这种“缺陷”并不只是影响到那些普罗大众,即便是在制度中现在看起来处于优势地位的人,也不能真正地“置身事外”。不受约束的权力,用起来也许让你倍感畅快,如入无人之境;但是有一天当你从权力的宝座上走下来,当这个无所受限的权力之“剑”握于他人之手,“剑刃”向你而来之时,你同样感到悲哀和恐惧。缺乏正义的权力也许能为你提供一时的庇护,但豢养、放纵的制度漏洞同样有可能吞噬你应有的权益。真正的安全感,需要全社会系统性的法律正义来维护。正是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其实这不是什么晦涩难懂的道理,普通人都明白。就像“强奸冤案”中获平反者张高平在法庭上所说: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检察官和法官,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会被冤枉,也可能会徘徊在死刑的边缘……这朴实的言语,足以令每个人产生敬畏和深思。但一些陷入权力崇拜和幻影中的人,却往往饮鸩止渴,得意忘形,沉迷于权力带来的诱惑,忘记了一个不公正的制度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这样的事情一次次曝出,不只震惊普通民众,更应该警醒那些企图在权力场上呼风唤雨、为所欲为的人。中国古话说“公门之中好修行”,为人民掌握公权力的人,距离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更近,有能力、有条件使权力运行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前进,使制度趋于完善。愿每一个靠近权力的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共同维护好公正的制度。这不仅是为自己撑起一个根本性的“保护伞”,也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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