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城管队员“下跪还礼” 期待刚性制度呵护人性化执法(4)

【案例】城管队员“下跪还礼” 期待刚性制度呵护人性化执法(4)

【宣讲家评论】

在城管形象严重不佳的大背景下,“下跪还礼”无疑为这个群体挽回了一些颜面——城管也不都是“妖魔鬼怪”,总还有一些人懂得尊重那些人之为人的底线价值。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下跪还礼”说明——正如许多调查所显示过的那样——即便是为很多普通人所不齿的城管,甚至那些实施暴力执法的城管,也并非没有任何恻隐之心的“妖魔鬼怪”,而是和你、我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普通人。

没有谁是天生的暴戾之徒,声名狼藉的城管不是,为稻粱谋的小商小贩更不是,虽然他们表现出的暴戾有时让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作为被执法对象的商贩,一般不会故意为光鲜亮丽的城市“抹黑”,只是生计所迫而不得不如此;作为执法者,严格执法也是城管队员谋求生计的手段。虽然城管“下跪还礼”的恻隐之心让人感慨万千,可一旦脱离下跪的场景,其还要履行清理占道经营小贩的执法职责。

近几年来各地城市城管执法多向柔性化转变的倾向。一些城市出现的“围观执法”、“眼神执法”,以及招聘高学历人才、招聘美女执法队等,虽然这些体现在形式上的改变,还难以根本上改变城市管理领域的痼疾,但这种改变透露出来的是城市文明之风、人性化执法之风。

当然,真正实现城管执法领域的文明与进步,并与城市发展合拍,仅靠表面上的“互跪”以及“漂亮”的外表,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这种带有萌芽性质的文明执法理念,需要一个刚性的制度来呵护和孕育,才有可能让这种理念成长壮大。一方面,在城市管理制度上包括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构筑上,应该以法和制度的名义充分赋予小商贩的经营权、生存权。城市不是一部分人的城市,也不是管理者的城市,是一个应该容纳各个群体不同生活阶层的城市。在制度上应该充分保障小商贩有成长的空间,在刚性的外部硬件设置上,应充分给予他们经营的场所、完备的配套设施。

另一方面,这类还有柔性色彩的“下跪”,终属于个别城管队员的“自觉”,对于从根本上让城管执法远离暴力,同样需要一个刚性的约束公权力的机制。如何加强对城管执法的监督,如何从根本上预防不良执法行为的产生等,需要制度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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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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