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自由”: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想旗帜(2)

倡导“自由”: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想旗帜(2)

 

社会主义要高扬“自由”价值理想的旗帜

社会主义是一个社会生产力逐步走向发达,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社会阶段虽然还不能达到像共产主义社会阶段那样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的觉悟极大提高的程度,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共产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因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始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共产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具有一定的区别——体现着共产主义实践运动内部的发展变化,体现着现实性与理想性、阶段性与最终性、部分性与全面性等程度上的差别,是一种现实与理想、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但在内在本质上应该是统一的、一致的。因此,社会主义理应也必须高扬共产主义的“自由”价值理想的旗帜。恩格斯曾深刻指出,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初始阶段,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奴役、剥削和压迫等不自由现象的反抗,是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伟大事业,“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

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最高理想,是共产主义的价值本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想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是社会主义价值需求、价值创造、价值实现的根本方向,是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的理想图景。它指导着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相应的核心价值、基本价值、具体价值表现出来,贯穿于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前进的过程,就是逐步把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的过程。毛泽东曾指出:“我们的国家之所以能够关心到每一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当然是由我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来决定的。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群众,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我国人民这样广泛的个人自由。”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必然要以共产主义的最高价值为指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也必须高扬社会主义价值理想的旗帜——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应也必须倡导“自由”。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根源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实质体现。如果失去“自由”核心价值的理想性,社会主义的价值魅力就会被大打折扣。

倡导“自由”体现了现实价值目标和理想价值目标的有机统一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立足于现实价值目标的追求,又要以理想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价值指向和前进方向,体现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有机统一,体现现实目标与理想目标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目标,与共产主义的价值理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间,是一个紧密联系、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旨归和价值指向,是人的本质的最高价值体现,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实目标所要追求的最高价值。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是我们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奋斗目标或最高纲领。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其根本动因和最终目标,就是为了促进和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和价值旨归,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目标——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旨归。工人阶级和所有劳动者通过自觉的奋斗,在消灭阶级、消灭剥削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平等民主、文明先进、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构筑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规定,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共产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应有价值指向和价值旨归。

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价值本质和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目标——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条件,为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服务。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逐步实现的长期过程,它贯穿并统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过程。我国已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追求的理想目标;而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的不成熟、不发达、不完善和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又决定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又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和历史过程,决定了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实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想目标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因此,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既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大力倡导“自由”,追求“自由”,又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出发,做到倡导“自由”和追求“自由”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同生产关系变革相适应,既高度重视,又严肃对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发展,不断提升,有步骤有秩序地加以推进。

(作者单位:中宣部思想政治研究所、江西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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