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国情矛盾下的工业化原始积累对于制度形成的硬约束,中国不具备简单模仿欧美现代化进程中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条件,遂以1998年提出“城镇化”、2007年生态文明理念确立后则强调为与新农村建设并行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并拟改变以往无国家投资和配套政策的局面。
以往城市化的一般经验过程表明,这是一种实质上排斥三农的激进的资源资本化的发展模式。近20年中,每次中国出现经济高涨几乎都同时造成耕地减少幅度大于人口非农转移,导致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几乎不可能随改革与发展而根本改观。一方面,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导致工业化建设大规模占地不可逆转,目前这种制度软约束条件下的行政控制,实际上既不能有效抑制各级政府在财政亏损压力下对耕地“农转非”巨额增值收益的渴求,也不能控制中央上收了金融权利之后地方政府与具有垄断地位的金融资本之间“以地套现”的交易。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在资本增密的内在机制作用和以私有化为主的改制中,出现了资本排斥劳动、使农村劳动力在本地的非农就业连年下降的情况。因此,这种城市化不可能起到通过大量吸纳农业人口和促进乡镇企业聚集,来缓解人地矛盾,推进规模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作用。
我近年多次强调两个“没看到”:一是在发达国家没有看到农业现代化成功的典范;二是在大型发展中国家没有看到城市化成功的典范。不管什么主义、制度、机制,中国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解决9亿劳动力(其中5亿农村劳动力)就业。因此至少应该考虑以下制约性的问题。一、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是对立性质,而且是长期化的体制矛盾。如果基于土地和资源性资产村社共有制的、具有内部化处理外部性问题的村社理性被摧毁,承担劳动力蓄水池功能的农村衰败速度加快,那不仅中国工业化的比较优势丧失殆尽,而且未来的政府势必遭遇世界最严峻的失业问题。二、中国的城市化并不落后。不要光看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低,还要看到村社内部大量非农、兼业人口的客观存在——这恰恰是一般被殖民地化的发展中国家没有而中国农村特有的村社理性的基础条件——农村据此才多次承接了工业化必然内含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代价,使整个国家实现软着陆。
近三十年的城市化与三次圈地运动相联系,并且各有不同性质——198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时期的城镇化“以地兴企”基本上是农村工业化的生产性占地;1990年代分税制使地方政府税收占比下降期间发生的“以地生财”则是地方政府用于补足刚性开支的消费性占地;2003年金融市场化完成以后的“以地套现”则不仅是消费性的、而且是地方利益集团向农民和中央政府两头转嫁反科学发展造成的累积政府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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