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反悔权”反悔

莫让“反悔权”反悔

摘要:非现场购物将设立“反悔权”制度,赋予消费者“冷静期”,冲动网购后不满意可在7天内退货。先让网络商家都在自己的产品页面也标上醒目的“您在7天内拥有无条件反悔权”一行字,怎么样?

朋友发来一个冷笑话:在微博上看到有人说“马云一捐钱,就感觉自己也出了很大一份力一样”,明白什么意思吧?

那些喜欢网上购物的年轻同胞肯定明白。当你把一个月的大部分开销花在一个叫支付宝的东西上时,你也绝对会感同身受。如果真是这样,你一定要关注这样一则新闻。

3天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非现场购物将设立“反悔权”制度,赋予消费者“冷静期”,冲动网购后不满意可在7天内退货。

对经常采用网络、电视、电话购物的年轻人来说,反悔权可以说是一道“护身符”。我特别关注的是“无条件”三个字——也就是说,哪怕买回来的东西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可能只是看着看着突然不喜欢了,都可以要求退货,更别提那些质量一般、感觉上当受骗的产品。

一个成熟、文明的商业社会,是允许消费者享有“反悔权”的。去过一些被称为“购物天堂”的国际大都市,主流商业街区和品牌商场基本实行“无理由退货”,承认消费者在不损害商品的前提下拥有“反悔”的自由。这也是契约社会中,商业伦理对消费者诚信度的认可与尊重。

非现场购物“反悔权”若真能实施,自然是一大喜事。不过,也有不少人对此存有疑问。对消费者而言,最大的维权痛感在于成本之大,“追回一只鸡,就要杀掉一头牛”,久而久之维权行为“引而不发”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所以,要想真正将反悔权推广,还有许多细节上的工作要做。首先要明确反悔权适用的范围,以食品类别为例,有些保质期非常短,可能还不到7天,该怎么“悔”?第二,行使权利本身需要有程序上的保障,如果没有,任何一项权利都只能是在空中飘。所以,“消法”应该考虑更周到一些,莫让消费者对“反悔权”反悔。

国外很多地方,在香烟壳上都会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这一点完全可以借鉴。先让网络商家都在自己的产品页面也标上醒目的“您在7天内拥有无条件反悔权”一行字,怎么样?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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