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如此“苛责”,不仅是因为红会需要用最大的诚意来重建、维护应有的公信力,还缘于红会的信誉重建正值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启动之时。
汶川地震后,百余艺术家义拍筹款8472万元定向捐给红会,但此后便不知善款去向。日前,红会作出说明,称这笔善款已用于“博爱家园”项目,虽未按指定项目使用,但“与捐赠人意愿总体一致”。同时承认,捐赠人不知情是“沟通和服务都做得不够”。
正面回应质疑,是红会应该展现的诚意,但就回应内容看,诚意展现得还不够。其缺憾有三:
其一,捐赠人不知善款去向,恐怕不只是沟通问题。“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的反馈制度,及时向捐赠人反馈捐赠财产的去向和使用情况。捐赠函或捐赠协议对于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约定向捐赠人如实反馈相关信息。艺术家义拍筹集的8000多万元,明确要求定向捐给青城山市,即使由于情况有变不能定向捐赠,也应向捐赠人通报。红会将善款改作他用而不与捐赠人协商,明显违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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