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农夫山泉有点悬》续—透明的水 不透明的标准(3)

【案例】《农夫山泉有点悬》续—透明的水 不透明的标准(3)

行业协会“决定下架”措辞不恰当

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各销售企业即可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一个行业协会法律是否赋予了它作出产品下架决定的权力?

胡钢:行业协会的社会化管理目前正成为我们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创新和加强的部分。对行业协会而言,为原单位或会员提供咨询性、指导性的建议是很正常的一个行为,但是,这个行业协会涉及到食品安全,在媒体有质疑的情况下作出相应的建议,我觉得是恰当的,但是,“决定下架”的措辞是不恰当的。

整个事件里面,公众始终没有看到纸媒说有关现在销售的瓶装水的质量不合格、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任何证据,而这家饮用水的厂商倒是拿出了一些材料,但又被媒体质疑说是送检而不是抽检。公众最想知道的是现在销售的包装水是否真的符合我们国家的强制标准,这是最主要的,而不是把一个仅仅说对方的包装物上公示的标准某些限值低于国家标准这么一个情况来大做文章。

【媒体评论】

农夫山泉“为尊严关厂”是赌气式反击

毋庸置疑,农夫山泉做出的决定是自身面对事件的一种本能反应。但笔者要问的是这个决定是否科学?是否与市场规律相适应?是否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是否尊重了企业职工的利益?是否是出自对消费者健康的考虑?

不管这个决定是个人的拍板还是源自集体决定,笔者认为这个是游走在钢丝绳上的博弈,是带有赌气意味的反击…【更多

【网友评论】

@唱起一首歌:浙江省地方标准问题不能推到一家农夫山泉桶装水的企业头上。何况人家执行的是综合性的企业标准呢。自来水标准是强制标准无需特别标注在包装上,怎么就能说没执行或不如自来水呢?本来开头争论的是标准问题,结果被恶意引导为质量问题。

@楚天鹤鸣:国家应该有统一的饮品食品的标准。不然发生了现在这样的事情,谁来做裁定,老百姓该怎么选择?统一标准(国标)制定后给企业一个过渡期,到时统一执行,企业达不到标准就必须淘汰,不能继续生产。国标应该是严格的,要对全国人民负责。

@在西安:现在我们只看到企业和媒体之间的相互攻击,并没有看到相关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出来说话,事情到底如何,尤为可知。偏听则暗,兼听则明。但有一点儿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农夫山泉的相关产品还在市场上正常销售,没有因为媒体的报道质疑。

【启示与思考】

此次农夫山泉新闻发布会上,企业向质监部门公示了标准,向卫生部门公示了标准,但就是不向消费者公示,却说这是“商业秘密”。此前记者调查发现,占据北京主要市场份额的十多种瓶装水品牌,有三分之一是执行企业标准。记者向雀巢、统一、可口可乐、康师傅等多家知名企业提出公开企标的要求时,多被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瓶装水里含有相关物质的限值,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并不是企业的专业生产技术,不应作为“秘密”加以保护,更不能作为搪塞公众的借口。

农夫山泉的“质量门”引起舆论持续关注,媒体记者采访了国内十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并收集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几十份卫生标准,进行了一一比对。其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标准的乱象。

小小一瓶水,国家标准就有4套,如果再加上生活饮用水标准,我国关于饮用水的国标达5个。而国标之外,还有着五花八门的地方标准,而这些标准多为企业主导制定,大玩华而不实的概念炒作,如山泉水、天然水等。瓶装水之乱,不仅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也埋下了健康安全的隐患。

显然,瓶装水不需要这么多标准。而瓶装水标准混乱,无非属利益的产物。无论是对政府部门或是企业而言,主导了标准就意味着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在此情况下,尽管瓶装水标准统一的问题屡屡被提出,但都无果而终。

瓶装水标准统一,指望相关部门和地方,依法行事,主动解决标准打架的问题,恐怕是奢望,对此,主管部门需要积极作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有责任也有权力站出来,对混乱的瓶装水标准一锤定音。

上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加快包装饮用水标准的清理,对相关标准中的安全指标进行整合,及时制定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瓶装水取消地方标准,统一国标,方向已然明确,关键在于卫生部门能否履行法定职责,无惧各种利益阻力,当好公众健康看护者的角色。

小小一瓶瓶装水,涉及公众健康,关乎公共利益,它里面应该装着企业良知,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水质量可靠,消费者才会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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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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