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讲“感情”蕴含几多“矫情”!

贪官讲“感情”蕴含几多“矫情”!

5月14日,《检察日报》刊载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的忏悔书。忏悔书中,宋勇反思自己把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陷入了道德沦丧危机,视公权为私权,变慎用为滥用,讲感情不讲原则,在权力运用的方式上特别的随意轻率,从而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宋勇于2011年1月经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讲感情不讲原则”作为贪官的犯罪原因,总结在死缓罪犯的忏悔书中,多少有些另类。而既然是贪官忏悔,也能反映出贪官行贪时的思想轨迹,对于深刻认识贪腐本质和蜕变轨迹,丰富犯罪学实践和理论,不失为一种务实态度。因此,对于宋勇的“讲感情不讲原则”贪腐论,应当予以一定重视。

说贪官“不讲原则”,贪腐起来将党性原则、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抛在一边,埋头苦干,闷声发财,这个笔者信。事实上,这正是众多落马贪官的主要表征。但要说贪官“讲感情”,贪腐起来含情脉脉,感情丰富,笔者不敢苟同。不过宋勇在忏悔书中言之凿凿,作为贪官的“罪后感言”和“贪腐心得”,似乎置之不理也欠妥。于是特发奇想,如果顺着这个由头分析一二,认真厘清贪官的“感情”,对于剖析贪官的贪腐心路,进而从心理层面打造预防犯罪的措施机制,应当会有所裨益。

贪官“讲感情”具有特定语境,就是在“道德沦丧”之后。宋勇剖析自己在“陷入道德沦丧危机之后”,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企业贷款、工程承揽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妻子93次非法收受23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欧元等,折合人民币一千余万元。在宋勇的判决书中“接受XX请托”出现了18次,而能够发出“请托”的都是宋勇的朋友、同事、下属或者是利益相关人员。其实,宋勇所谓的“讲感情”无非是对“请托”人讲感情、讲义气而已。

贪官“讲感情”是以不讲原则、不讲党性、不讲法纪为前提的。他们信仰动摇,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大肆权力寻租沦为金钱的奴隶。宋勇坦承“讲感情不讲原则”是犯罪引发原因之一,或许是发自内心。表面上看,他因为与众多的“请托者”沆瀣一气打得火热,建立了“感情”,事实上,其真正感情受体仅“方孔兄”而已。没有钱,感情想讲也讲不了,也深不起来!反之,也正是因为钱,一些本没感情的也培养出感情来,进而建立长期“业务”往来。

“讲感情不讲原则”本质上是讲“私利”,是与钱讲感情。当贪官与钱讲感情时,必然抛弃与国家和人民的感情。因为他们心里装着的是个人的私利,脑海里想的是那些可以寻租的权力,眼睛里盯的是一摞摞令人眼花缭乱的钞票。对此,笔者认为,在看清贪腐“讲感情”的本质之后,其中有多少“矫情”也就一目了然!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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