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公信度是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创新的目标指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使买官卖官者不能也不敢有所动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着力完善选拔任用机制。目前,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但在具体考核中还没有针对不同职务级别、不同工作岗位制定具体的标准,特别是对“德”考核,还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标准;决策任用仅仅停留在判断“行不行”的初级阶段,不能达到选择“好不好”的更高阶段。选拔任用干部,推荐是基础,考察是关键,决策是保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当抓住这几个关键点,在完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决策任用等机制上下功夫。
着力完善监督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上,当前最大的问题仍然是公众监督太难、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打牢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职追究的监督链条的同时,积极探索如何全面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把干部选拔的原则、标准、条件和程序交给公众,让公众明白选什么样的人、清楚怎样选人、知道选了什么样的人,让选人用人真正在“阳光”下操作,使公众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程监督,从根本上杜绝“萝卜选干”现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