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坚持依法决策,确保行政行为更加科学。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影响工作全局和根本。依法实现科学决策,必须着力建立和完善四项机制:一是意见听取机制。决策之前,要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二是专家咨询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要认真听取在这一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的意见,使决策更加符合专业、技术特点。三是合法审查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决策方案要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未经审查或审查有疑义的,一律不得提请审议和决定。四是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效果评估等方式,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加快职能转变,确保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更加合理地发挥政府职能。要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不缺位、不错位和不越位,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要全方位公开,努力实现行政权力“阳光操作”。
强化行政监督,确保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强化行政监督是促进依法行政和优化环境的关键。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行政行为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还应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力。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加强政府内部的行政效能监督。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效绩管理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和预算、重大投资项目、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的审计,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中央各项规定,对因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促使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作者系中共临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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