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行政审批才能“解放”市长

改革行政审批才能“解放”市长

核心提示:与其看到一位整天忙于文件批复的市长,不如看到一个运行透明、高效,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现代服务型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应该把市长们从文山会海的文件中解放出来,以更多的精力去应对其他工作。

与其看到一位整天忙于文件批复的市长,不如看到一个运行透明、高效的现代服务型政府

批件

6月5日,广州市“两建”工作会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谈到行政效率与廉洁时表示,“(我)每天10~15斤的文件,当天批完,从来不过夜”,他称遵循行政审批的标准公开化、透明化,是政府信用建设非常关键的一环,并认为“提高办事效率,是公职人员的天职”。(6月6日《广州日报》)

相信绝大多数人看到广州市长的这番自我陈情,感受是复杂的。因为这番话正是出自当地一个主题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会议。一边是强调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率,一边是自己每天还是要批复10~15斤的文件。我不知道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前,这位市长所要批复的文件是不是还要多,但目前这个量至少是不正常的。

且不说市长的办公时间不可能全部被用来批复文件,一天内批复这么多文件,如何保障审批的科学性恐怕都存问题。要引起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市长之所以称自己每天批复这么多文件,是为了强调对于“文件批复不过夜”的决心——不管任务量多大,都要保证文件的及时下达。原因是,“今天报上来,明天批出去,很正常、公开,人家想送礼都来不及”。这种高效审批可能的确在现实中具有减少审批权力寻租的可能,但在另一方面是否也说明,防止审批权力腐败的制度化措施,是否过于脆弱了一点?以至于一过夜就可能出问题?

现在都在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但严格来讲,广州市长的“文件不过夜”措施,只能说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效率,绝不意味着让每一位行政长官做到文件不过夜,而是本质上要求行政权力的重新梳理,该减的减,该放的放。对于行政系统内部而言,要做到事权和责权的优化分配,虽然是一把手负责制,但并不是说所有的审批文件都要经过一把手——这既是出于提高行政效率,也是为了防止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再说,市长对待文件的态度只是行政审批流程的末端,如果整体的办事流程不能去繁就简,市长审批高效,并不一定就代表行政服务的高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即是政府面向社会和市场的放权。过去行政效率低,一方面是表现在行政作风上,人浮于事,但另一方面也是政府所管理的事物过于庞杂,降低了行政效率。一个市长文件的批复量的多少,直接取决于政府对外管理事物的多少,如果不能真正实现审批权力的下放和削减,市长恐怕再不辞辛劳都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社会事务的需求。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城市的广州,按理可能代表了较高水平的行政效率,其市长的文件批复量还如此之大,放在其他地方就更可想而知了。

与其看到一位整天忙于文件批复的市长,不如看到一个运行透明、高效,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现代服务型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应该把市长们从文山会海的文件中解放出来,以更多的精力去应对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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