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改革路线图分析(2)

李克强改革路线图分析(2)

在这三大议题之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力度是最大,但显然也是思考相对成熟的。从政经观察网站(www.tanyifei.cn)之前最先独家披露的中编办官员的讲座可以看出,这个方案是在年前就已提出,方案制定者甚至在春节期间也没有来得及休息,制定了这一个初步的改革方案。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显然是李克强最急迫的,虽然每一届新政府在开局之年都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这次指向了一个更为长远的改革目标——转变政府职能。这一目标任重而道远。

从李克强正式执掌中央政府之前,笔者也一直观察其城镇化思路。他早在2010年中央党校的讲话就提到了城镇化的思路。不过执政前后提出的城镇化思路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其中质疑并不少,尤其是对于滥征农民土地、吹大房地产泡沫的担忧。但显然,李克强的城镇化应当是指向更为积极的思路,包括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在内的新型城镇化,更强调人的城镇化,而不是土地的城镇化。

从这几个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来看,他并没有提出全面的战略,而是先从其中最薄弱的一环开始——农业现代化。在三个月中,他召开的两次会议和农业有关,一次是专门研讨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要求先“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另一项是研究农业生产问题,后者可以是春耕时期的常规动作。

“营改增”是李克强关注的财税改革的重点,今年2月他在上海调研并召开的座谈会上,兴致勃勃地听取上海的汇报,他对与会者称,“不要小看这件事”,“是继燃油税费改革以来又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执政以后,这一思路没有变,通过营改增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发展,并且给小微企业减税。三个月间,其中一次常务会议即是以此为主题,要求扩大试点行业和地区。但是,李克强的财税改革思路不会局限于此。“营改增”显然会改变中央和地方税收的关系,但官方披露会议的信息显示,目前的财税改革还没有深入到这个环节。营改增,目前仍是在试点,只不过扩大范围罢了。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现代农业和“营改增”是李克强前三个月所展现出的改革路线图,但除了关注中期和短期的改革动向,还必须关注更宏观的长远举措——未来更长的日子里,他打算怎么做?

这些思路并未完全成型,但是通过三个月间几次涉及宏观议题的常务会议可以分析一二。主要包括2013年改革重点工作、一季度经济形势的分析,以及第一和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的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政府重点工作的分工。这里重点分析对一季度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对2013年改革的总体部署。

从对一季度的经济形势的应对策略来看,其创新举措并不多,核心是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即“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在这个基础上,“用更大气力释放改革红利,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这意味着,保持经济政策的稳定,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仍然是最大的共识。改革不可能让位于发展,不可能出现阵痛式改革,而是在原有的经济政策上进行修补,然后努力地释放改革红利。

针对一季度的形势,4月17日的会议提出了五点举措,但除了最后一点“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信贷风险”外,并无新意。如:1)扩大内需,温家宝任内已经利用家电下乡、汽车购置税减半等财政补贴政策集中释放了消费需求,但这些政策也导致了消费的不正常集中释放,反而减少了目前政策的可操作空间,因此李克强提出信息、医疗、养老和文化消费等新领域。2)农业领域,相关改革试点正在进行。3)民生领域,就业问题、完善社保体系问题、贫困生资助问题、保障房建设和分配问题,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并未见到新举措。4)深化改革部分,主要提到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财税、资源价格、利率市场化和资本项可兑换。

从上述分析,通过宏观政策,无论是财政或货币政策,拉动经济增长的空间已经很小了。路已经不多, 5月6日,对2013年年度改革进行部署的常务会议对上述第四点提到了“深化改革”表述。

这次会议提出了总共九个方面——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价格、民生、统筹城乡、农业农村、科技——的改革任务。这么繁重的改革任务,不可能在2013年完成,与其说这是一份2013年的改革部署,不如说是一份李克强任内的长远改革部署。虽然在后期,可能会调整改革方向。

在这里值得关注的是,从排序来看,“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在倒数第三位和第二位,统筹城乡环节的主要目标是户籍制度,“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是2013年的改革目标,户籍管理的主要部门是公安部,公安部责任重大,公安部长郭声琨也在进行相关制度改革的调研。在农村农业方面,2013年的改革目标主要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这意味着,土地制度可能在未来有重大变化,因为产权登记是产权改革的基础,这是重要的动向。

以下,笔者重点分析排名前三位的改革——行政体制、财税和金融。这三项年度目标怎么样?长远目标是什么?未来怎么走?

行政体制改革显然已经展开,上文也已分析了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内容,但是改革的目标要超出“取消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什么样的手段转变政府职能?上述会议提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早已有之,但不成系统。近年来深圳和北京等地财政系统都在进行相关尝试,由财政部门拨款给民政部门,扶持从事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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