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专利风险,也是制约我国企业走出去,尤其是去欧洲投资的一大障碍。当前由中国企业自己构建的国际生产与经营网络依然十分匮乏,这使得中国企业对国际分工体系缺乏主导性,仅仅是利用、适应和加入,对国际投资规则制定也往往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了解和参与。
欧美以专利构筑的非关税壁垒往往是与标准捆绑在一起的。从2006年开始,欧盟规定,欧盟市场上的打火机必须加装防止儿童开启装置,禁售新奇打火机。而儿童安全锁的专利技术大多是属于欧洲一些公司的。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欧盟持续延长了这一规定的执行,成为限制我国打火机进入欧洲市场的重要非关税壁垒。
与欧盟打火机案相似的是美国的彩电案,在彩电生产、销售方面提出加装儿童安全锁的标准,与其相关专利相捆绑,用以限制我国彩电产品向美国出口。
目前中国企业同欧美企业相比,资金实力不再是主要问题。中国企业走出去应吸取教训,不可盲目地追求大规模的投资,对于通讯、航空航天、能源、基础设施常常是较为敏感的投资领域应更加谨慎,同时还要避免一窝蜂涌出去,不要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
中国企业走出去要做好投资前期准备,包括投资项目的评估和筛选,提高管理方面的国际化和属地化经营等,以更好地适应当地投资环境,选择适合当地的模式。建议企业采取当地运作,让更多当地人员参与管理。这样既可以发挥熟悉当地法律的优势,又可以减少文化冲突、降低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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