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

如何构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

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与关键

按照市场交易因素标准,社会诚信可以分为市场诚信和非市场诚信,市场诚信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状况,包括商务诚信、金融诚信和消费者诚信。非市场诚信是特定主体在社会管理或服务中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状况,包括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和非盈利组织事务诚信。

市场诚信是社会诚信中最普遍、最重要,也是出现问题最早、最多的部分。我国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初衷即“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同时,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源头也在于市场诚信的危机。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以来,由于市场体系不完备等原因,致使市场各类信用危机严重。尤其是市场诚信危机转入社会其他领域之后,商业机会与行政权力、司法权力、学术权力等耦合牟利,易于滋生政治与学术腐败,导致政务、司法、学术失信于民。因此,市场诚信是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与核心。

政务诚信是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在政务活动中,依法行政、遵约重信的状况。司法公信是司法机构及其从业者依法行使司法权,取信于民的状况。政务诚信与司法公信分别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承担着依法管理社会事务、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的重任。我国民间素有“以吏为师”的文化传统,政府公务员和司法从业者居于社会管理地位,对社会的影响不言而喻。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持、国民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都需要通过公务员或司法从业者的日常工作来贯彻落实。而社会公众对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的认识及评价,一般首先通过对公务员和司法从业者行为的观感做出。因此,公务员和司法从业者的诚信道德至关重要。

非盈利组织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慈善等行业或领域的组织,其显著特点是公益性。非盈利组织事务诚信较为庞杂,大致包括医务诚信、校务诚信、慈善诚信等。非盈利组织绝大多数属于体制内的事业单位,也有一部分属于体制外的民间公益组织。这类组织的诚信状况反映着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相对来说,治理非盈利组织诚信缺失虽然是重点,但不是难点。

综上所述,构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是市场诚信,关键是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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