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各项事业兴衰成败。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和不良心态,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坚决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大力弘扬少说多干、实干干实、不见成效誓不罢休的好作风,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敢于牺牲,确保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部署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要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推动各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真实情况,找准突出矛盾,解决难点问题。要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深刻认识到这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发扬力争上游、百折不回的拼搏精神,发扬脚踏实地、注重实践的求实精神,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发扬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爱国精神,为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突出完善惩防体系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在这个问题上,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要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完善具有西藏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时效性,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消极腐败现象,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和拓展巡视工作,提高巡视工作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撤换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突出增强党内民主 加强制度建设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党章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和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任期制,扩大候选人预备人选及差额比例,完善差额选举制度,提高工人、农牧民代表比例。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开展代表培训。要实行党代表提案制,积极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作用,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探索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要健全调研制度,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建工作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加强专题研究,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当前,西藏正处在奋力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与全国相同的是时间和目标,不同的是起点和条件,必须只争朝夕、奋起直追。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担负着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神圣使命。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凝聚起推进西藏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强大力量,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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