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不适用于足协官员吗?

引咎辞职不适用于足协官员吗?

摘要:前天晚上,中国足球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三封道歉信,分别来自足协、足协国管部和男足全体队员,就6月15日国足1比5负于泰国一事向全国公众致歉。我一向认为,领导干部主动揽责并引咎辞职,需要比较高的修养和比较深的境界,但太多官员还不具备这种修养和境界。

前天晚上,中国足球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三封道歉信,分别来自足协、足协国管部和男足全体队员,就6月15日国足1比5负于泰国一事向全国公众致歉。意料之中的是,公众对此并不买账。信中的官话套话太多是一方面,什么“从思想上深刻反省自己,牢记耻辱,汲取教训,振奋精神”之类好像走过场;另一方面,男足这次的表现实在是伤透了国人的心,那叫什么技战术水平,又叫什么比赛态度?

仅有道歉信肯定是不够的,虽然一家伙推出三封之多,也远远不够,恐怕这是国人的一致共识。然而除此之外还能怎样呢?有啊,引咎辞职。这个老话题在下已经说了不知多少次了,既然常说常新,也就不惮其烦。引咎辞职是否适用于足协官员?弄清楚两个问题就行,一个是何谓引咎辞职,再一个是适用与否。

何谓引咎辞职?中共中央2002年7月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得很清楚:“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国足大比分输给泰国二队,虽然是一场热身赛,但因为输得逾越了底线,用“恶劣影响”名之并无不当之处。与此同时,现在从上到下一致认为聘请卡马乔为国足教练是一个错误,尤其令国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是与卡马乔签订的那份合同有高薪却无责任,甚至连现在的拍屁股走人都不那么灰溜溜,还要给他支付天价违约金。我方是哪些智商弱爆了的人物作出如此低级的决策?奉命签字的人当时可曾想到了当年的李鸿章?这样一个真把金钱视为粪土的“不平等条约”的横空出世,算不算“重大事故”?

引咎辞职恐怕也是适用足协官员的。表面上看,中国足协是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实际上其与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是一套班子,负责日常事务的足协专职副主席即体总足球管理中心主任。据说这样做是为了应付国际足联的规定,在他们的章程中,各国足协应该属于民间机构。也就是说,我们的足协看似具有民间属性,实则还是官办,如此借以障一下洋人的眼。这种做法蒙不蒙得了人家,这里不讨论,但显然蒙不了我们自己,你在人家那里名正言顺了,在《条例》的“免职、辞职”条款里受到惩处也同样名正言顺了。那么,《条例》就可以也理应正常发挥效力。

中国足球输到了这个份上,三个“集体”跑到前台来致歉了,却还不见哪个官员坦承自己的过失,难道他们的脸上连一丝红意还没有出现吗?脸皮厚实并不要紧,《条例》已经想到头里了,那就是紧随引咎辞职之后的第六十条:责令辞职。按照定义,那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通俗地说,就是赖着不走轰你走。我一向认为,领导干部主动揽责并引咎辞职,需要比较高的修养和比较深的境界,但太多官员还不具备这种修养和境界。而在当下,如果没有哪位足协官员为如此丢人现眼的败仗引咎,则所谓“汲取6·15的深刻教训,以此为鉴”,基本上便无从谈起,谈也是奢谈。

引咎辞职不果,就由责令辞职来跟进吧!无论官阶大小,总得杀鸡儆猴,尽管可能未几又悄悄地在哪里复出。姿态都不表一下的话,“引咎辞职”真是形同虚设了。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