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上做文章
为什么总会出现对还选择权于公众心存疑虑的现象?从认识的层面,恐怕至少可以说,是我们的观念在发展的现实面前落伍了。通俗地讲,给公众以选择权,就是要在谁来当人民公仆的问题上,由人民说了算。而在一些同志看来,过去这是一贯由“党”(其实准确地说是党委或党的书记)说了算的。这两个“说了算”自然会发生冲突。照此推论,很显然,如果更多地强调人民说了算,就表明不能再由党委和书记说了算。提到政治的高度,就叫做 "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削弱党的领导"。
毫无疑问,停留在这样一种认识水平,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不可能统一起来的。因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只能在人民当家作主问题上打折扣。或者反过来,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只能削弱党的领导。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根本要求。既然按照上述认识来理解,两者不可避免地会处在矛盾对立状态,那就说明,其中必然存在认识上的错误。如果错不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那就肯定错在对党的领导的理解上,错在把党的领导曲解为党组织或党的一把手说了算,错在误以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就不能让人民当家作主,就不能让公众有对掌握权柄者的选择权。这种观念,不改不行。
其实,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并不矛盾。至少在形式上,政党是作为能帮助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的工具而出现的,尽管由于各政党的阶级性,不同政党对"人民"的概念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考察政党发展的历史,我们看到,在人民授权这一环节上,政党起着为公众培育执政人才、向公众推荐政治精英、帮助公众选择合格政治家的作用。事实上,公众对政治家的选定,也往往都是受了政党的很大影响,而且经常是决定性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边界,那就是:哪怕政党的影响再强大,它也不能取代公众的选择权。党无所不在地对公众的选择施加影响,同时又始终保留着公众的选择权,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即使是资产阶级政党执政、也仍然能保持较高合法性的一个根本原因。
因此,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是非常科学的提法,指明了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只是有一点:这里所说的党的领导,不应是越俎代庖、包揽一切,不应是习惯于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应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在选举中,它体现为党能为人民提供可供选择的政治精英,并尊重人民的选择。我认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和扩大差额选举的指向,反映了我们党对这种规律性的深刻认识,不容否定。
有人认为,一个党为公众提供两个以上的政治精英进行竞选,便会导致出现多种政治纲领,从而使党派别化。这种观点实在是站不住脚。在当今世界,所有影响力强大的政党都不再是意识形态上非此即彼、鲜明对立的格局,而是关注更加实际的发展问题。例如,过去左翼总是站在支持计划经济的立场上,右翼总是站在主张市场经济的立场上,左翼总是强调公平,右翼总是强调保护个人积极性,两者可说是泾渭分明。现在的情况则是,几乎所有的政党都在探讨如何实现计划和市场的结合,公平和效率如何兼顾。彼此对立的政治纲领只能招致公众的反感,失去支持。政党尚且如此,一个政党内部个人之间的竞争更没有这种对立的必然性(人为的因素除外)。在共产党这类组织严密的政党内部,只要制度建设跟得上,派别现象完全可以有效地得到防止。
总之,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所有民主政治中的政党获得和增强合法性的最基本的条件。我们党也不例外。公民的选举权只能落实、扩大,而不能缩小、取消。无论想什么办法,也不能把主意打到公民选举权上来。试图通过架空公众选择权,回到过去的一元化领导,看似对干部加强控制的一条“捷径”,实际上却是一条只能加倍恶化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死胡同,万万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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