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

转变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

摘要: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举措,是转变千百年来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是广大农民群众革新生活方式的强烈诉求。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举措,是转变千百年来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就是以整体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推进“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为重点,用三年左右时间,加快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新农村。这一举措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关系到改革成果的共享,关系到民生改善,关系到城乡一体化发展,关系到革新农民生活方式,也关系到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因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对河北意义重大

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强调指出,近5万个村的面貌不改变,四五千万农民生活居住条件不改善,传统落后的生活方式不转变,就很难说实现全面小康。我省是农业大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农村的全面小康,不仅包括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包括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活环境的改善、生活方式的转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必须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是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长期的城乡割裂,造成了农村发展落后于城市,城乡面貌反差悬殊,无论是在基础设施还是公共服务方面,对广大农村的历史欠账都较多。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必须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尽快让农民过上现代生活。

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是广大农民群众革新生活方式的强烈诉求。生活设施陈旧落后、生活品质较低,是我省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日益强烈。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正是契合了农民群众的这一内在需求,是急农民之所急、解农民之所难、圆农民之所梦的扎扎实实的民生改善行动,必将在改善农民落后生活方式的基础上,使农村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

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是扩大内需、搞活县域经济的必然要求。改造提升农村面貌,直接效果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从长远看,还可以进一步打开农村这个广阔市场,扩大内需规模。同时,农村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提升农村面貌,使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生活环境改善、生活方式转变,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进而使县域经济发展更具生机和活力。

正确把握五个关系,促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

政府投入与体制创新、市场化运作的关系。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其中政府投资必不可少,但政府投入又不可能“全包”,政府的投资起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引入市场运作模式,引导农民和企业参与“共建”,应是这次改造提升行动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必须抓住机遇,顺势推动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创新。首先要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领域,主要应是公共基础设施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部分以及农民、社会力量难以涉足的其他领域,包括路、水、电、讯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标准卫生室建设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等。二是创新农村信用机制,调动农民投资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农民投资能力有限,但要同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现有住宅提升、破旧危房改造以及农户厨房改造、厕所改建等领域的工程建设,离开农民的投入和积极参与是难以如期完成的。因此,要针对此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尽快出台创新农村信用机制相关细则,及时总结经验,有序推开。三是探索利益联结、分配机制,吸引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参与改造提升行动。除了企业直接捐款或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投资可享受税前列支的优惠政策外,对于具有一定商业基础的环村林网、水岸绿化工程等项目,可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保障企业、民间资金能够获取预期收入。

新民居建设与现有住宅改造提升的关系。这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目的是打造升级版的现代农村,因此,无论是新民居建设还是现有住宅改造提升,都必须体现宜居、实用、民俗、民风、特色和田园风光,彰显不同风格和地域文化的乡土风情,而不是把农村都改造成城镇。各级政府要把更多精力放在能够惠及更多百姓的现有住房整理、改造、提升上来,在尊重民俗、保持原有建筑风格的基础上,在强化功能上做文章。譬如,要尽快出台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的细则,奖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材料对自住房屋进行装修等,不能只做外墙立面美化的表面文章。

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提升的关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基础,是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我省近5万个村分布广泛,情况千差万别,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客观上存在一定差异。一般而言,安全饮水、农村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公共品是农民最急需的,而休闲、娱乐、健身场地等公共服务需求则排在其次。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改造提升行动中,必须正确处理农民急需的基础设施改造和具有潜在需求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娱乐性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之间的关系。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使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充分体现民愿,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提供群众最急需的公共品。要保证农村公共品投资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关键在于建立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由农民、农村的内部需求决定公共品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向的制度。

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关系。生态环境建设是体现“田园风光”总体要求的抓手工程,而土地综合整治则是生态环境建设中提升地域景观水平的关键环节。在这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要非常重视引入农村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战略,将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理念引入土地整理,适度拓展土地整治的工作内容,使其发挥推动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作用。一是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的综合性和科学性,把生态景观因素引入各级土地整治规划中,注重多部门、多学科合作以及空间数字化技术应用。二是做好土地整治生态景观规划和建设示范。由于以往的土地整治工作甚少考虑生态景观化技术应用,因此,开展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规划设计示范就显得尤为重要。要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生态功能区设立示范点,大力提升示范案例的引导作用。三是强化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科技支撑。结合三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构建长期的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技术研发、技术集成示范、监测评价科技支撑体系。四是把握好不同类型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的关键环节,在村庄面貌整治提升实践中,维系和提升地域景观特征,挖掘乡村景观美学和文化价值,促进乡村休闲旅游经济发展。

分工负责与协同作战的关系。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分为五大工程、十五个方面的工作,涉及到“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省、市、县、乡各级政府所有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各级政府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职能部门也都要依托各自管辖的行政领域承担不同的任务。但分工负责,不是“各干各的”,必须建立“入村前的分工负责+入村后的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建议在现有工作机构中增加以村民为主体的“工作协调小组”,凡涉及到本村的规划蓝图、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步骤、推进时序等都要与“工作协调小组”见面,形成最终工作方案,切忌保障措施碎片化。

(作者系省社科院经济论坛杂志社总编辑、研究员)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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