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预算亟待单列三公支出

河南:财政预算亟待单列三公支出

为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近日,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对2013年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重点是压减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和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新京报》7月8日)

在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中央“三公经费”支出,实现“负增长”,这不仅兑现了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三公只减不增”的庄重承诺,也符合民意,并表明了预算监督取得了实质性进步。

尽管中央出台这项公共政策符合民意,数字十分惹眼,但是,从社会各界和网友的反映来看,并不认同,尤其对政府不公布一年的“三公消费”总量,更是充满质疑和不满。笔者觉得,要想真正让“三公”经费,由现在的“糊涂账本”,变成一本清晰的明白账,最好的路径选择,莫过于将“三公”经费,写进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报告中,并且单独列出来。

实际上,将“三公”经费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单列出来,在每年的“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曾两度提交了有关“三公” 经费的提案,强烈质疑政府向人大提交的财政报告把“三公消费”混到各种项目下,使得人大代表难以知晓。他郑重建议,财政报告应把关于“三公消费”单独列出来,便于人大代表审议和监督。

然而,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三公”经费的“民间版”良策,却始终没有进入官方的“慧眼”。对于不能单列的理由,一位财政局负责人举例讲,比如外经贸局出国是谈项目,属外贸专项经费,贸促会、台办、外办等部门有专门的外事交流经费、培训费,有些机关还安排了出访的外事经费等等,这些在预算编制上很难单列。在今年的两会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高强在谈到预算中没有单列“三公”经费的问题时也表示,现在对“三公”经费的统计方法还没有确定,统计的准确性就很难讲。所以,在预算中单列“三公”经费的条件还不成熟。

这样的解释听起来貌似正确,却经不起反驳。其实,把潜伏在各种预算项目下的“三公”经费单列出来,只不过在预算编制上多了一道程序,原先该怎么分布还是怎样分布,最后把“三公”经费进行综合单列,就可以了。说什么统计方法不确定,统计准确性难以把握,完全是不情愿进行“三公”经费公开的托辞。

显然,把“三公”经费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单列出来,并不存什么技术性难题,这不仅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能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政府,更为重要的是,也能让普通老百姓心服口服。至于“三公”经费如何在各级政府预算报告中单列,我想,重点要做到细化,量化,起码要包括部门机构数、总人数,公费吃喝标准,公车数量、费用、新购置公车数量、以及公费出国人次、出国频率、费用标准等。除了有上年度“三公”实际发生数据及分析,还需有对照数往年和本年预算数及原因。同时,应公开自收自支的“小金库”情况,聘用非正式人员情况等。倘若有了这样成型化的格式模板,既能提高“三公”经费的可信度,也能从根本上减少公众对“三公”各项支出的猜疑。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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