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2013年1月某天中午,发生在湖南岳阳湘村的一桩车祸说起。这一天,天气寒冷。
34岁的男人宝源将自己的中巴车停在叔叔家门口的空地上等客人。这里是湘村上片6个村民小组的集散地。宝源的中巴车是湘村唯一一辆通往镇上的农村客车。将车停好后,宝源拿了把椅子坐在门口晒太阳。
约一个小时后,宝源同村的邻居,也是一个大家族里的成员的33岁男人弢良,拿着2米长的柴火棍气势汹汹地向宝源头部扑来。宝源还没反应过来,但下意识地抬手挡了一下,疼痛之余,看到弢良身后紧随着他的两位哥哥,两人手里拿着砍刀,口里不断叫喊着要宝源抵命。
旁人见状,将宝源拉开。宝源大概意识到可能与自己的中巴车有关,便急速往对面邻居家跑去,想躲起来以避锋芒,但还是被弢良三兄弟追上了,结果又是拳头棍棒相加,一顿毒打。
在打斗的过程中,弢良的妻子抱着奄奄一息的两岁的儿子呼天抢地跟上来,其后则跟随着弢良所在房头的一众人等,叫骂声、喊打声、嚷杀声,呼啸而至。这时,一些等车的人才开始陆续提醒弢良等人,应让宝源迅速开车将孩子送医院抢救。
这是对一桩车祸的最“本能”的处理,而后续的处理,离主流的“法治”规则,甚至人情规则都相去甚远。背后,是一个复杂,却不得面对的中国。
意 外
车祸是这样发生的。
一小时前,宝源将车开回自己家拿点东西,在返回叔叔家的途中,弢良妻子将车子拦住,她请求宝源帮忙从镇上买点菜回来。宝源表示,年关将近,客流较大,容易忘记,最好还是她自己亲自去买。弢良妻子上了车,停了一会又说还有点事,只能第二天再去买菜了,于是便又下了车。宝源见她径自一人回去了,便发动车子离开,其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约40分钟后,有村民骑着摩托车路过弢良家,看到弢良的儿子面朝地背朝天地扑在门口路上,便在外面喊弢良妻子出来看。
弢良妻子在火炕边上烤火,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听到有人喊了一会,便睡眼惺忪出来察看,她将孩子翻过来一看,正是她儿子,伸手一探,她儿子已经呼吸微弱。
她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想起自己出来时儿子就跟在后面,她上车时,她儿子就在车子的后轮胎旁边玩耍,她以为她下车回去后,孩子必定仍然会跟着。
弢良妻子判定,孩子应是被宝源的车子“轧”了。
弢良妻子的大哭,惊动了左邻右舍,大家出来一看,一边帮忙,一边叫人将在山上干活的弢良等人叫回来。
后来,交警查看现场后证实,孩子除了头部有一个裂开的洞以外,其他位置并没有伤痕。他们推测,孩子应该是趴在轮胎上玩耍,但由于身体太小,宝源在车子里并没有看见,将车子开动时,由于前进力的作用,将孩子带了一下,两岁的孩子,其稳定性差,前倾的过程中,刚好头部撞在轮胎的螺钉上,交警检查车子时亦发现,只有后轮胎上的一口螺钉有点血迹,其他位置没有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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