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何时能解“一案双凶”之真相(2)

【案例】何时能解“一案双凶”之真相(2)

2013年6月25日一大早,数十家国内外媒体记者、一些法律界人士、部分民众就云集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等待开庭。此次开庭审理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为公开审理阶段,外界人士可以旁听,后一部分因涉及强奸情节包含个人隐私,为不公开审理阶段。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聂树斌的姐夫申请旁听庭审,法庭予以准许。

检方不认可王书金供述

在法庭上,上诉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西郊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法庭上,就王书金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等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检方认为,西郊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该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理由有四点:

第一,王书金关于被害人尸体特征的供述与西郊案实际情况不符。王书金仅供述其强奸杀害被害人,没有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的情节。

第二,王书金关于杀人手段的供述与西郊案的实际情况不符。该案中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王书金供述的是先掐被害人脖子,后跺胸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第三,王书金关于作案具体时间的供述与西郊案实际情况不符。

第四,王书金关于被害人的身高供述与被害人实际身高不符。

对于王书金供述的西郊案现场部分情况,检方认为,西郊案发生在1994年8月,案发时,王书金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工地打工,工地距现场距离100米左右。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曾找过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情况。被害人下班失踪后,其家属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查找,被害人衣服和尸体被找到后,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不少群众围观。所以王书金供述的现场情况不足为奇。

王书金坚称是自己干的

辩护人则发表意见认为: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的情况,可以认定应该是他所为。

辩护律师对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材料存有质疑。合议庭认为辩护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同意辩护人的请求,因此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另行确定。

庭后,记者采访了王书金案件的主辩律师朱爱民。朱爱民介绍,整个开庭过程主要针对王书金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展开法庭调查,双方也针对证据展开了法庭辩论。25日的庭审严格来说没有结果,法庭上王书金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他的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朱爱民透露,被告人王书金在2005年1月接受河南荥阳警方审讯时,就曾供述自己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害一名妇女,移交给河北广平警方后,王书金又供述过同样的犯罪事实,而当时外界还没有开始关注聂树斌案,可以说王书金是在没有任何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作出这些供述的,因此这些供述可信度极高。王书金案被媒体曝光后,聂树斌案才受到舆论高度关注。

专家观点:案件再次开庭,彰显法制进步

“王书金案时隔6年后才再次开庭,时间确实拖得久了些,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但王书金案中有些情节疑似涉及另外的案件,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们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确保事实准确为先,所以才导致时间跨度较大。”对于王书金案久拖不审的质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这样告诉记者。

自从王书金案出现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就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为了给儿子翻案,张焕枝聘请了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对聂树斌做出的判决,依法对聂树斌案进行重新审理。“我每个月至少去一次河北省高院询问情况,每次法院都答复称‘你要耐心等待,我们一直在做工作’。”

对于再次开庭的王书金案,张焕枝充满了期待,“虽然不是再审聂树斌案,但这毕竟是往前走了一步。”

河北省政法委一位负责人表示,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河北政法部门坚决支持媒体对司法公正的监督,但也希望媒体尊重法律,不要直接用“冤案”等字眼提前进行“舆论审判”。这位负责人强调:司法部门一定会公正审理王书金案,一旦聂树斌案核查工作结束,也会向社会公布结果。

人大代表、学者、律师、媒体记者及当地各界群众二百余人旁听了25日的庭审。休庭后,记者采访了几位河北省专家级律师。河北天杰律师事务所邹强伦律师开宗明义表示,这个案子已经远超出案子的本身意义。邹强伦说:“这个案子我觉得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应该是彰显了我们法制的进步。因为查清案件的事实、把一个事情还它一个真相,既是公安、检察院、法院这些部门的职能,同时也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和义务。这个案子进入再次开庭的司法程序,就是上诉人王书金所上诉提出的请求引起了二审法院的重视,同时法律也要求就有关的案件事实在查清的基础上才能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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