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去行政化才有出路

慈善超市去行政化才有出路

昨天,民政部下发《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拟规定,民政部门今后将逐步从慈善超市的全包全揽中退出,慈善超市可交给社会组织或企业来负责运行。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日。(7月25日《京华时报》)

慈善超市在我国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虽然时间不算短,而且数量也不算少。我国第一家慈善超市于2001年建于辽宁省沈阳市,迄今全国已建有慈善超市9053家,但熟悉它的老百姓并不多。大多数慈善超市都是门可罗雀,深陷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经营能力差等问题中不能自拔,发挥的慈善效力很低。这都与民政部门僵化的行政化管理有莫大关系。交由社会组织或企业来运作,走社会化、专业化的道路,才是慈善超市的出路。

社会企业更具有专业化、企业家精神、创新性,在市场化经营管理和资金募集方面更具有专业性。慈善超市通过交易实现“双赢”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更符合市场化,更有生存能力和活力。

正如中民慈善中心副主任刘佑平所言,“国内慈善超市要么是不具备慈善功能的超市,要么是不具备超市功能的慈善。”两种极端都偏离了兴办和推广慈善超市的本意,也让民众产生误读、不理解,转而不支持。由社会企业打理,政府部门监控慈善超市的公益属性,并在大的方向指引与规范下,打造成最大程度的市场化经营,却又还是具备完全慈善功能的慈善超市,才是融汇了两者优势,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慈善超市的作用,并受老百姓欢迎与支持。

全国已有的九千多家慈善超市全部发挥起其应有的慈善作用,也能为慈善事业做出很大贡献,只是昔日过多地被行政化束缚了手脚,让慈善超市没能发挥出更大的能量为慈善事业出力,在交由社会企业运行后,更希望慈善超市做大做强。慈善以超市的形式去做,本来就是一种大趋势,既募集了善款,又为群众提供了方便,以日常性的生活需要激励和调动百姓的慈善热情,让慈善生活化、日常化,达到双赢的效果。而慈善超市在募集到善款的同时,为百姓的衣食住行提供了帮助,反过来也是一种“慈善”和功德之举。既具备慈善功能,又具备超市功能的慈善超市,势必会在慈善领域和百姓生活中发挥更多积极的作用。

当然慈善超市也要力避过度商业化,要能紧守慈善本性,所以身负行政监督责任的民政部门也要能发挥自己的作用保证慈善超市始终在慈善的那条阳光大道上健步前行。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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