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高四保”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以“三高四保”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原题: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路径选择)    

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并作出阐释:到2020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在强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同时,也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追求方向,表明我们党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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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符合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发展的必要性: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靠内需的拉动。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可以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促使消费占经济总量的比重逐步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其次,它体现了我们党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也是发展的最大受益者。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可以使居民收入更加提高,使人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是我们国家重视民生、重视百姓利益的体现,是我们党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执政理念的体现。最后,它是促进社会公平与效益统一的客观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要通过改革发展经济,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现象,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在推进社会公平的同时,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从而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牢记几点:明确一个目标,即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把握两条主线,即初次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二次分配要侧重照顾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的利益,尽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到“三个高于”,即职工最低工资增长幅度高于GDP的增长幅度,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低收入群体增长幅度高于平均增长幅度;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农村居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增收。同时,在路径选择上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把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跨越发展作为实现倍增计划的有力支撑。实现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只有提高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才有条件逐步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居民收入的增长,就必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通过促进经济转型做大“蛋糕”。作为传统产业占较大份额的城市,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升级传统制造业,努力提高产业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从而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并由此为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奠定产业基础,让居民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形成“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收入增长→消费增长→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形成相对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把促进充分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作为实现倍增计划的必要前提。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是支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和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解决招工难、就业难的问题。深入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大保洁、保绿、保安、居家养老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解决低收入就业问题。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投资创业,对创业培训、创业基地、创业项目等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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