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西湖洗脚”是“文明洁癖”还是“浪漫文化觉醒”(4)

【案例】“西湖洗脚”是“文明洁癖”还是“浪漫文化觉醒”(4)

【启示与思考】

“西湖洗脚”并非一种不文明行为,美丽的西湖也不会因之而失色。西湖之美,在于人性而自然。天气炎炎,酷暑难耐,见水而喜,脱去脚之包裹物,把脚浸于清冰而干净之湖水中,不仅可以获得清凉之快感,还可以重温亲近大自然之愉悦,这已然构成了一幅美丽的“西湖戏水”的风景。这是“文明洁癖”还是中国人“浪漫文化觉醒”。

所谓不文明现象,一是有违公序良俗,一是造成不良后果。赤脚而浸与裸身而现不同,更与高声喧哗与随地吐痰不同,也不会让西湖水受到污染,又何以称为不文明现象?从法律层面来说,《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内有明文规定:禁止在西湖内洗澡、便溺、洗涤污物和擅自游泳。脚并非污物,也不会导致水源被污染,可见其在法律层面亦无抵触。

“西湖洗脚”里不需要对文明的批判,问题出在我们是否患有文明洁癖,从而制定了一套过于严苛的标准,以至于深受其缚而无以解脱与释然,结果便出现了言与行,标准与实际的严重脱节。一方面对插队占位等行为见怪不怪,另一方面又对“西湖洗脚”等行为吹毛求疵、求全责备。在井然有序、整一划下的秩序之下,却是对于炎夏亲近清凉的湖水权利的漠视。从这一点来说,“西湖洗脚”已然超越了文明的范畴,而成为一种权利的尊重。

当然,我们也需要对不文明的行为保持必要的警惕,比如真看见有人往湖里扔垃圾污染水质,就应该大胆站出来制止。但是,真正的“旅游文明”是建立在全社会共识基础之上,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的;它不是一种偏执的苛责,而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享受自然带来的恩赐。倘若对于湖边戏水这样的正常旅游行为都过度敏感,那么只会让人自缚手脚,失去亲近自然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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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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