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当下中国具有突出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打破平均主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道路上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尤其是公平正义方面的问题。比如,从与公平正义关系最为紧密的分配问题来看,近年来呈现出诸多值得关注并需切实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国民收入分配过多倾向于资本、政府垄断部门和企业高管,劳动所占比例低,居民收入所占比重较小;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较小,普通劳动者收入长期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地区和行业收入差距仍然呈扩大之势等等。不仅在分配领域,在生产领域、司法领域以及社会心理层面上,反映出来的有损公平正义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些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我们正在全力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立足现实社会条件,正视诸多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和问题,积极回应全体人民的公平正义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它不仅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助于体现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有助于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有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助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用目标定位从实践着手大力促进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目标,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在全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指明了当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三个方面:加紧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和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首先,抓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发挥推动实现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针对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应着力构筑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公平正义具体体现在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
其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政府职能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我们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说,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的职责与义务。当前,我们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务必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推进政府职能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发展生产力,奠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体制环境;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率,进一步清除危害社会公平正义的不良因素,切实解决现实存在的不利于公平正义的诸多问题。
最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站在新的历史关头,中国共产党不仅需要站在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制高点上,而且需要脚踏实地地去落实,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全体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来体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就自然成为党员、干部应有的职责。每一个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认识上落实到位,而且要在行动上落实到位,真正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践行者,成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者,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
□冯颜利(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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