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

贵州: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

原标题:找准抓手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强调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共贵阳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群工委”)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始终秉持为人民谋幸福的理念,坚持以群众工作总揽社会管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能,大力实施“12345工程”,系统谋划,锐意创新,积极探索符合贵阳实际的整体推进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的新路子。

一、围绕一个规划

围绕贵阳“一先二超一提升”的奋斗目标,市委群工委牵头制定了《贵阳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构建民生保障、基层基础、社会矛盾、公共安全、两新组织、信息网络等“八大服务管理体系”,计划到2015年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到2:1以内,群众安全感超过90%,市民幸福指数提高到93左右。根据规划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将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由市委副书记、市委群工委书记与各区(市、县)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注重两个结合

注重整体谋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整体谋划方面,市委群工委作为总牵头、总协调部门,充分发挥“顶层设计”作用,从宏观的角度,对社会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思考、整体谋划,找问题、定制度、出政策,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建议参考。在突出重点方面,按照“打造亮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工作思路和“统揽不包揽、指导不包办、推动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的工作方法,推动各级各部门每年集中力量、重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并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局面。2013年,继续在深化和完善上做文章,力争在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安建设、法制建设等五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注重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一是加强源头防范。切实抓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加强与市群工中心、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12319公共服务指挥中心的协调联系,适时掌握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动态,汇总分析、研判社会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制定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和考核办法,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搞改革、定政策、上项目和组织重大活动的刚性前置程序,先后对“二环四路”建设等400余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活动进行评估。二是做好动态调处。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群工中心(站、室)作用,推动“三级调处”与“三调联动”有机衔接,将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

三、把握三个关系

把握政府、市场、社会三者职能归位的关系。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管理权限、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压缩办事时间、精简评比达标表彰和会议活动等。2013年,贵阳市承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的50%以下。二是激发市场活力。把政府不该管可交给市场解决的公共服务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企业等承担,切实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保该政府管理的管理到位,该市场和社会承担的尽量放开搞活。三是扶持社会组织。推动出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及社区服务的指导意见》、《贵阳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2013年度利用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设立社会组织培育专项资金,编制并发布《社会组织设立导向目录》,大力扶持公益服务、社会事务、文化体育、慈善救济、社区维权等社会组织。

把握加快发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一是推动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最大限度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二是推动政务公开。要求政府部门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结果查询、电子监察等功能。三是推动公正司法。把推进司法公正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四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公共服务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改善城乡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公共服务产品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为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提供平等的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把握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的关系。一是10个区(市、县)参照贵阳市级设置模式,均成立党委群众工作委员会,位列党委各部门之首,书记由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形成了一名副书记(区长、县长)主抓经济发展、一名专职副书记主抓社会管理的党委领导体制,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制定《贵阳市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贵阳市社会管理工作问责办法》,将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市级财政每年拿出300余万元,对社会管理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单独奖惩。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研究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四、坚持四个同步

坚持夯实基层与部门联动同步。一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减转分合”(减少管理层级、转变工作职能、实行居政分离、推动资源整合),撤销全市49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91个新型社区。通过“三化并举”,推进社区职责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确保新型社区切实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职能。通过开展“三创一强一提升”(创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平安社区,建强社区党组织,提升社区群众满意度)活动,从2013年起,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投入2亿元资金,着力解决“路不平、灯不亮、水不通、气不畅”等群众身边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力争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社区建成群众满意的“温馨家园”。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启动农村社会管理“网底工程”,在农村推行“流动服务、错时服务、全程代理”等便民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内至少建成20个“和谐家园”示范点。二是推动部门配套改革。进一步理清部门工作职责,理顺部门与基层的“条块”关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支持配合基层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增强基层服务管理能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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