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 提出三大主要目标

国务院发文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 提出三大主要目标

原标题:五举措释放信息消费潜能(政策聚焦·关注改革之推动经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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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促进信息消费政策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将极大地释放信息消费潜能,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将超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抓住有利时机,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既能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能提升和发展服务业,推动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说,近年来,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

工信部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已经超过1.7万亿元,相比2011年的增幅高达29%,占当年GDP比重达到3.3%,拉动GDP增长0.64个百分点,拉动其他行业新增产出9300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为1.03万亿元,同比增长61%。

当前,我国正处于居民消费升级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发展的阶段,信息消费不仅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更成为我国促内需、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领域。正基于此,《意见》提出了未来三年促进信息消费的三大目标。

一是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

二是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15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20兆比特(Mbps),部分城市达到100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三是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活跃。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市场竞争秩序规范透明,消费环境安全可信,信息消费示范效应明显,居民信息消费的选择更加丰富,消费意愿进一步增强。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公共服务信息需求有效拓展,各类信息消费的需求进一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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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包括信息类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基于信息网络促进消费三个方面。”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介绍说,广义的信息消费包括居民生活性消费、企业生产性消费、政府等公共服务性消费三部分。狭义的信息消费不包括企业生产性消费,主要包括居民的信息产品支出和信息服务支出两大类。此外,近年来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平台的消费迅速增长,为信息消费注入了新的成长动力,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形成了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型交易模式。据统计,2012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高达8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1.3万亿元。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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