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民族复兴的三种路向与诉求(2)

实现民族复兴的三种路向与诉求(2)

孙中山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也是中华民族复兴观念的开启者。他在1894年的《兴中会宣言》提出了“振兴中华”这一使中华儿女深受感奋的口号,成为中华民族复兴观念的先声。此后,他致力于探寻复兴之路,并把一生献给了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孙中山一再阐释过他对实现民族复兴的期盼。他在1904年的《中国问题的真解决》中预言“一旦我们革新中国的伟大目标得以完成,不但在我们的美丽的国家将会出现新纪元的曙光,整个人类也将得以共享更为光明的前景”(《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55页)。他在1906年给外国友人的信中提到,中国这一“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国家的复兴,将是全人类的福音”(同上,第319页)。他在晚年的《民族主义》的演讲中,较全面地阐述了民族复兴问题。他说,“中国从前是很强很文明的国家,在世界中是头一个强国”,但“到现在还不如殖民地”“处于极危险的地位”。民族复兴就是要“恢复民族的地位”,要恢复民族地位,一是要恢复民族精神、恢复固有道德,恢复民族精神才可以恢复民族主义,“到了民族主义恢复了之后,我们才可以进一步去研究怎么样才可以恢复我们民族的地位”,“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二是要“去学欧美之所长,然后才可以和欧美并驾齐驱”,“中国的人口比日本多十倍,领土比日本大三十倍……如果中国能够学到日本,只要用一国便变成十个强国。到了那个时候,中国便可以恢复到头一个地位”。孙中山还强调:“中国如果强盛起来,我们不但是要恢复民族的地位,还要对于世界负一个大责任。”他在讲演中还直接使用了“民族复兴”一词,批评列强想维持垄断地位,“不准弱小民族复兴”(《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42—253页)。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终结了实行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一座巍然屹立的里程碑。但民国建立并没有根本性地改变国家、民族濒临亡国灭种的命运。先进的中国人被迫继续寻求新的复兴之路。

李大钊把目光投向了东方文明、西方文明之外的“第三”种文明,即社会主义文明,他相信社会主义能够给民族复兴带来新的希望、新的前景。他说:“第一文明偏于灵,第二文明偏于肉,吾宁欢迎‘第三’之文明。”作为我国第一位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也是中共党史上最早提出“中华民族复兴”思想并以此理念探索国家前途的先哲。他当年使用的说法是“中华民族之复活”“青春中华”“中华再生”等。他在1916年8月发表的《〈晨钟〉之使命》中提出了“青春中华”的说法,指出“今后之问题,非新民族崛起之问题,乃旧民族复活之问题”;次月发表的《青春》提到“吾族今后之能否立足于世界,不在白首中国之苟延残喘,而在青春中国之投胎复活”。他在1917年2月发表的《新中华民族主义》提出,少年的责任“不在保持老大中华之苟延残喘,而在促进少年中华之投胎复活”;同年4月发表的《大亚细亚主义》提出“言大亚细亚主义者,当以中华国家之再造,中华民族之复活为绝大之关键”。(《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371、368、388、493页)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勇敢担当起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中华民族复兴道路的探索,行进到一个全新的境界。

(作者单位: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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