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目前,中国有28座城市要建金融中心,13个城市争做金融后台服务中心。重庆、成都、西安正在争夺西部金融中心主导权。宁夏应迅速行动,争取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发挥和实现我区的独特优势,建设宁夏“中阿金融合作中心”,有效避免同类金融模式的竞争。
建设宁夏“中阿金融合作中心”将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世界贸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近年来中阿经贸合作呈现出快速、多元的发展势头,中阿互为重要贸易伙伴的关系不断加深,中阿经济依存度进一步加强,合作空间更为广泛,已从传统领域扩展到绿色经济、新能源、金融合作、旅游等诸多方面。2011年,中阿贸易总额达到1959亿美元,同比增长34.7%。
宁夏适时建立“中阿金融合作中心”,为中国和阿拉伯及穆斯林世界贸易和融资搭建平台,把宁夏打造成中国和海湾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的先行区,不仅仅是宁夏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需要,也是整个国家进一步深化对阿开战略开放的需要。
战略目标:依据国内外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和经验,结合宁夏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建设背景,充分利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的契机,宁夏未来的金融发展战略目标是建立联结东西、面向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国家的国际化金融中心。同时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金融聚集区,辐射周边省份相邻地区,具备支撑和带动全区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集聚和辐射功能。
战略定位:一是建设区域性资金聚散中心。二是建设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包括建立中阿贸易结算中心和伊斯兰离岸投资中心。三是建设人民币国际金融产品开发和交易中心。四是建设特色金融产品和商品市场的交易中心。五是创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关于建设宁夏金融合作中心的几点建议:
一是尽快制订发展规划,争取把“中阿金融合作中心”纳入国家战略,对中心的可行性、规范性、金融业与金融市场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制定“金融中心”的《发展规划》,尽快启动金融中心建设。
二是加快金融开放,争取由中央金融机构牵头,利用每年举办“中阿金融论坛”,推进区域内各国金融合作,与各国协商签署“金融合作与发展备忘录”,共同打造高规格、高层次的区域金融合作与同业交流平台,推进区域内各国金融合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落户宁夏。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争取国家在金融政策上对宁夏给予倾斜,简化税制、降低税率,改进监管、鼓励创新,完善金融法制环境,建立健全金融安全稳定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金融法规,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加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建设。宁夏应加大金融招商力度,改善金融软硬环境,从人才引进、业务发展、税收优惠、鼓励创新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一批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宁夏,在宁夏建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同时,加强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支持,从税收优惠、专项补助和奖励、资产重组、发行上市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宁夏的金融机构尽快做大做强,走向全国。
五是探索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中心主要从事三个方面的业务: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借贷及结算;发行各种以可兑换货币表示的债券和股票;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的兑换。其主要特征是吸收非居民的资金并服务于非居民,因此被形象地喻为“两头在外”的金融业务。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为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宁夏应积极向国家申请,争取使宁夏成为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区域。
六是积极筹备宁夏证券交易所、宁夏黄金交易所。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体系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在筹集资本、引导投资、配置资源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世界各地的金融中心皆拥有证券交易所。在金融中心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成了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执笔:刘天明 张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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