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2)

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2)

在普通人的心目中,法官的形象是无比尊贵的。但与一般官员不同,法官的这种尊荣不在于衣锦还乡的显耀,而在于深居简出的孤独与寂寞。对权利判官来说,孤独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更是一种职务需要和角色责任,是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只有远离尘嚣的孤独,才能保持心如止水明辨是非的理性,才能在不偏不倚中恪守公平正义,才能向世人传递出不容置疑的司法权威。

孤独意味着法官必须与世俗社会保持一定距离。按照现代职业伦理,身为法官意味着私人生活受到更多限制,谨慎出入社交场合,甚至与亲友也要保持适当距离。现代法治国家,大多将法官工作之外的活动纳入规范内容,一些敏感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法官的行动自由甚至都要受到限制,接触社会的信息渠道也要受到影响。这样做的意图无他,全是为了让法官生活在相对寂寞的环境中,摆脱名利困扰,面对物欲而神安气定,心无旁骛地专心审案。

一个国家优良的司法系统,主要取决于法官队伍的纯洁与高贵。但是司法实践中,少数法官被“银弹”击倒,甘为“财色的奴仆”,暴露出法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危机。强化法官的职业伦理,提升法官的道德救赎,需要从制度和个体两个层面,营造法官洁身自好的文化氛围。

一种职业的尊荣,既来自工作的薪水优厚,更来自从业者对意义的认同。但是从制度上看,法官的正式待遇一直以来羞于示人,经济上往往陷入比律师等其他法律职业群体差很远的窘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腐败的可能。更重要的是,随着法治的勃兴,本土法官对于自身职业的意义认同并未增长,甚至有下滑的倾向。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意义上的认同,即便是很低廉的薪水,也会甘心为此付出。而在很大程度上,法官职业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而只有依法独立审判,才能让法官成为法律世界的国王,才能在法官心中形成一种尊荣和自豪感。

遗憾的是,由于司法改革的不彻底,法官在审判上的诸多不独立,既影响到法官自身对职业意义的认同,也让公众难以获知法官的人格魅力。一旦内心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不再爱惜,那么外在的伦理约束,便在利益的诱惑下经不起丝毫侵蚀。因此,如何改进法官的遴选晋升机制,推进法官职业管理改革,并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真正根治司法行政化弊病,对于重塑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增强法官的伦理道德观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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