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同工同酬沦为“文字游戏”

别让同工同酬沦为“文字游戏”

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曾希望同工同酬权利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为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如有一家央企集团算账称,其当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如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近260亿元的“利润”。(9月1日《京华时报》)

当美好愿景触及残酷现实,总让我们倍感无力。就在不久前,公众还在为新《劳动合同法》中对“临时工”同工同酬权利的确认而欢欣鼓舞,然而,人社部对同工同酬的最新解读马上又给人们头上泼了一盆凉水。须知,劳动报酬本就是由基本工资、福利和社保几部分组成,并且事业单位、国企的工资水平一般很低,福利和社保则较为可观,因此,仅有基本工资同工同酬,根本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

当然,人社部也有难言之隐:不是我不想,奈何既得利益太猖狂。一家央企就理直气壮地反对了: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一年将吃掉其260亿利润。原来,某些央企的高额利润其实是建立在对“临时工”的大幅盘剥之上,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其实福利和社保才是报酬中比例最重的部分,仅仅追求工资的相同,只会让同工同酬沦为“文字游戏”。

可以想象,在如何具体落实同工同酬的问题,不同群体利益博弈不可避免,有某些央企和部门反对实现完全的同工同酬本也是正常现象。然而令人讶异的是:劳资双方中,劳方竟毫无话语权可言,其意见无人倾听、尊重;而资方一反对,同工同酬的法律定位和实施办法轻易就遭到了扭曲和改变。

仅仅因为减少了既得利益者的利润,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就得大打折扣;当法律屈服于利益集团的反对,成为随意揉捏的面团,法律的尊严和立法的意义又该何处安放?如此一来,只会令用工单位更加肆无忌惮地盘剥劳务派遣人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和贫富差距的缩小将成为空谈。

因此,应让纸面上的法律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不能为企业打开“自由裁量”的口子。唯其如此,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平的底线。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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