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近几年,社会各界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注比较集中,围绕应对“老龄化”、“城镇化”问题,社会上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帐”、“实帐”、预期支付风险高低、退休年龄调整后延、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等诸多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其中有一些偏颇认识,极易使不知情者过度忧虑形成负能量。澄清一些不客观、不全面的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社会凝聚力。
[关键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风险;退休年龄;养老服务
一、关于个人账户“空账”问题
近几年,社会各方普遍关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账”、“空账”问题,期间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也出现了一些偏激认识和过度忧虑。有人甚至认为“空账”就是职工缴的钱被挪用了,就是政府欠账了、国家债务社会摊派了,等等。
首先要说明的是,个人账户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于记录储存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费(单位缴纳划入部分)的记账凭证。职工退休时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①个人账户记账本息额大,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就多。尽管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多次调整改革,但个人账户在激励职工早缴费、高基数缴费、不间断缴费上一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初期制度设计个人账户就不可能是“实账”
基本养老制度的筹资原则是“以收定支、略有节余”。新制度首先要用企业、个人缴费形成的当期基金收入,确保当期2533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还要积累基金解决163亿的历史拖欠。做实个人账户,只要当期基金结余额等于或大于个人账户记账额,即可做实个人账户。若按初期个人缴费11%的规模做实个人账户,至少要使39.3%的当期基金收入沉淀;即使按8%的规模做实,也要使28.3%的当期基金收入沉淀。如果改革初期就用这么多的基金收入做实个人账户,除了再提高企业、个人缴费比例或财政大额补贴外,新制度是不可能正常运转起来的,这绝对不是初期制度设计“略有节余”的概念。
(二)“空账”运转并未损害参保职工的利益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运转近30年,个人账户基本上属于空账户运转,但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都可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没有侵害过任何一位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利益。近10年是养老保险制度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从2001-2011年的统计数据看(以下数据除特殊注明外,均出自人社部统计年报),全国参保职工人数增长105%,退休人员增长99%,基金收入增长593%,支出增长440%。个人账户资金主要参与了当期养老金支付,这是“隔代养活”理论在制度设计上的体现,不是挪用,而是使用。因此,大部分人认为个人账户只是个技术性问题,正像到银行存款,老百姓并不盯着我的这笔钱在不在“金库”,而是关心能不能按时兑取本息。养老保险制度是以政府信用做后盾的。对参保人员来讲,个人账户记账本息额度是本质性的利益数据,“空账”、“实账”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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