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国企招待费“亿”鸣惊人(3)

【案例】国企招待费“亿”鸣惊人(3)

对于招待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各上市公司给出的解释均比较含糊。根据上市公司财务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通俗地理解差不多就是吃饭、送礼等内容。酒桌上谈生意成为中国商业的潜规则,招待费也成为公司运营过程中无奈的支出。

然而,有的上市公司招待费支出不仅额度惊人,而且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也较高,这令投资者怀疑这份“无奈”的合理性。有分析认为,业务招待费本质上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是一种隐性的腐败,对于占有公众资源的政府和国有企业更是如此,必须明令禁止。更有人指出,29亿元招待费就是官员贪腐的“暗箱”,应当启用刑法予以追究,私分国有资产罪、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均可适用。

对此,坊间呼声高涨:国有上市公司招待费的巨额支出,国企的招待费如此之高,并不单单是吃掉的,很可能是腐败掉的。希望相关的单位要彻查到底,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为什么民企的招待费就低得多呢?反正国企钱不是自己的,不花白不花。只要财务能把帐做平,就闭着眼睛花。这样是对股东、股民不负责任。

国企属全民所有,兼具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特点。国企招待吃喝、迎来送往的业务支出,虽不同于“三公”经费那么严格,但由于本身定位模糊,现实中就曾发生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出现过“舌尖上的腐败”。因此,管好国有资产,不仅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人民负责。而且,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的社会责任,不仅体现在创造利润上,也在于成为社会风气的推动者,成为净化市场环境、涵养勤俭风气的表率。

对此,要加大监管和查处,不仅进行事后审计,更要把国企的收支预算和国企领导的收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国企的特权在舆论的阳光下暴晒。

【启示与思考】

上海建工被爆卷入“法官嫖娼”事件,缘由是该活动的组织者郭某是上海建工下属企业一部门副总。在回应媒体采访时,上海建工称,没有发现郭某参与该活动后在所属公司报销相关费用,公司财务记录没有任何与此相关的发票凭证。

当看到这则消息时,首先联想到的就是前述“有发票”的传说。郭某自然不会傻到拿写着“嫖娼费”的发票去公司报销,同时也不能排除他还没来得及去报账,或者找有求于自己的关系企业买单;当然,也有可能郭某是活雷锋,自掏腰包请法官们嗨皮了。此事姑且存疑。

在一个政府专门用来搞接待的场所,用公款请客吃饭,对于一位企业高管来说似乎是很自然的事。就拿上海建工来说,其2012年年报披露的招待费是1.78亿元,约占其当年利润16亿元的11%。在这种背景下,郭副总招待法官们的费用尚不在招待费之列。

上海建工并不孤单。据统计,2012年,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水电分别以8.37亿元、7.8亿元、3.43亿元的招待费位列上市公司前三名。这还只是上市国企的代表,各类企业、各级政府每年的招待费用又会是多少呢?再进一步,招待费只是职务消费的一种,如果统计出全社会各类公款消费,又将是一个怎样惊人的数字?

可怕的是,人们对于此类现象司空见惯,已将其视作“明规则”了。殊不知,腐败的因子正日渐侵蚀我们国家和社会的肌体,如果再不下猛药,从制度上进行根治,后果将不堪设想。

令人欣慰的是,“习李新政”下的反腐风暴,效果值得期待。据说“法官嫖娼”事发后,上海不少娱乐场所门可罗雀。此前,“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高档饮食、娱乐场所生意也一落千丈。希望这不只是“避风头”的结果。我们不妨稍安勿躁,待到明年三四月间,再从上市公司年报的“招待费”项目中窥其一斑吧。

当然也要看到,招待费背后,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下不少企业的无奈。一些地方把请客送礼当作是企业搞好各种关系的潜规则,少数部门权力运行不规范,企业需要打点公关、维护关系。从这个角度说,推进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政,为企业健康发展、公平竞争创造有利的环境,有助于压缩企业业务招待费“合理、节俭、必须、从简”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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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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