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身份证缺陷问题亟待解决(3)

【案例】身份证缺陷问题亟待解决(3)

指纹登记“远水”解不了二代证缺陷“近渴” 

居民丢失的身份证被售卖,并被用于银行开户、办理信用卡等,这无疑是让人忧虑的。其根本问题在于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缺陷或漏洞,解决这一问题、修补这一漏洞,迫在眉睫。

但针对问题,公安部门的回应却并没有消除我们的担扰。一方面是,身份证指纹登记的防伪作用或许是无可替代的,但丢失的身份证依然可以使用,这是补办后原证没有作废的信息管理问题,与身份证指纹登记的关系并不是很大。换言之,即便是登记了指纹信息,原身份证在新身份证补发之后,可以使用的现实无法得到根本改变,有效的原身份证依然有被人冒用的风险。

另一方面,大量丢失身份证被贩卖,涉身份证犯罪就在眼前,这些明显是“近渴”,而13多亿人的身份证指纹登记,以及社会各单位指纹印证设备和管理系统的全面完善,显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这分明是“远水”。那么“远水”能解得了“近渴”吗?

当然,我们可以通过加大对涉身份证犯罪的打击力度,来打击和遏制贩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其明显事倍功半。这就好比,羊圈破了个洞,狼钻了进去,不对羊圈进行修补,却派个人去守着破洞一样,治标不治本。而且如果狼很凶恶或者看守人一时疏忽,羊依然有被吃掉的风险。

我们不怀疑身份证指纹登记信息系统的重要作用。但身份证指纹登记系统的建立,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工作,它需要时间。然而,居民的理论上已经可以作废的原身份证为什么依然有效?被贩卖的原身份证会造成人们什么样的权益侵害和利益受损?如何防止丢失身份证成为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洗钱活动的违法犯罪工具?等等。这些问题却是火烧眉毛的当务之急,是不能等,也等不及身份证指纹登记系统的。

公安部门不能过分依赖于身份证的指纹登记信息系统这个“远水”,应尽快拿出相关办法来,先解决居民利益保护和社会管理需要的“近渴”。

【启示与思考】

平心而论,身份证不慎遗失并恰好被出卖、造成失主权益受损的,在现实生活中概率很小。但“丢人可以,千万别丢身份证”折射出来的公众焦虑依然提醒我们,有必要高度重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对个人而言,保管好身份证是应有义务,毕竟丢失之后,麻烦是自己的。如果不慎遗失,切不可认为挂失无用,因为到派出所挂失之后,公民便依法享有追偿和免责的权利。日常使用中的一些细节也需注意,如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要用笔迹注明用途并覆盖住复印内容;无用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注意及时撕毁,等等。

对于全社会而言,需要提升法制观念,防止个人信息滥用。修改后的身份证法中,增加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对居民身份证信息的保密义务和违法责任。需要做的,就是将法律落到实处,不给觊觎者以可乘之机。

正如公安部相关人士表示的,很多与身份证相关的问题出在验证环节。本来要认真核对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却一扫而过,让不该登记的人蒙混过关,让假冒的取款人拿走了钱。如果每个验证环节都能像高考考场和机场安检那么严格细致,很多涉身份证的不法行为就不会发生。

还有一些处心积虑盗用公民身份信息的行为,令人防不胜防,甚至形成了产业链,属于违法犯罪之列,自然应该从严打击。我国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冒用、骗领居民身份证,或者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将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责。公安、司法等部门需要形成执法合力,不给这类违法行为以生存空间。

正视身份证背后的信息安全焦虑,需要各方形成尊重证件合法性的合力,共同营造安全防护网。如果说社会是一个庞大的有机体,那么个人身份信息就是每个社会细胞的DNA密码。把这个密码管理好、使用好,才能不给病毒可乘之机,让整个社会肌体健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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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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