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贯彻群众路线的调查与思考(2)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贯彻群众路线的调查与思考(2)

3、镇纪委书记原地转任的多,有畏难情绪。在这次换届中,12个镇纪委书记中,有7个从副镇长原地转任而来,在干群关系极其熟悉的环境中,开展纪检工作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加之部分镇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狭隘考虑,对各项纪检业务工作,尤其是查办案件工作缺乏足够的支持,从而造成镇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更难有所创新。

4、基层纪检干部相关待遇未落实,有后顾之忧。按照市纪委《关于在乡镇纪委换届中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职级的答复意见》,“建议在乡镇换届中,按副科级领导干部职级配备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要求,经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在这次乡镇换届中,12个镇全部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但由于在基层缺乏足够的文件依据,专职纪委副书记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级待遇暂时还未落实到位。同时,由于陇县地方财政收入困难,依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宝市人社发[2011]94号文件转发的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精神,县上只批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20名同志全额享受每月220元的办案人员补贴,而其他纪检干部由于适逢县镇换届,个别部门纪检干部尚未调整到位,仍执行每月50元的老补贴标准,有待换届结束后,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补足办案人员补贴差额,以充分调动全县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外,由于缺乏明确依据,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全县执行标准、资金来源大相径庭,有的集体经济欠发达的镇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至今尚未落实。

三、对策初探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和特殊的工作职责,始终坚持好、运用好群众路线这一最大工作法宝。

一要做群众工作的先行官。纪检监察工作和群众工作是互相促进、彼此连通的。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就必须对党委、政府群众工作决策部署在响应上做到第一时间、在成效上力争第一方阵,把做好群众工作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动自觉。当前,要严格按照市县要求,放下架子、迈开步子、带着脑子,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在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在一线收集社情民意,在一线磋商解决办法,努力搭建密切党委和群众感情的纽带和桥梁,使困难群众在帮扶中真正体会到如沐春风。

二要做群众工作的助推器。党章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独善其身”,而要“兼济天下”,既要自身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结合文章,也要督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注重统筹兼顾。要通过对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机制运转不畅的难题、及时丰富帮扶群众活动的主题。抓好群众工作,要有一抓到底的勇气和决心,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帮扶措施不打折、服务群众不拖延,以强大合力推动群众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三要做群众工作的表率者。“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纪检监察干部角色的准确定位,意味着我们不能一味地做维护纪律的“冷面侠”,还要做心系群众的“柔情汉”。要求我们面对差异,威而不猛,带着真情实感,拉近与群众心理距离;面对困难,忧而不惧,拿出真招实干,解决群众现实问题;面对突破,悦而不喜,坚持真管实查,确保群众得到实惠。要通过一件件实事、好事,在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权威和亲民形象。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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