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反腐提速。9月1日,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而在此前,已有8名省部级官员因贪腐落马: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王永春。他们中有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有些仍在接受调查,有些已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贪腐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从案发到被判刑,都要经过哪些程序?周期多长?这期间,中纪委、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又是如何各司其职的?
蒋洁敏李春城还处于查办初始阶段
一般而言,贪腐高官都要经过公告被组织调查、 被免职或被开除公职(含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被开除党籍、就涉嫌犯罪部分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补充侦查并起诉审判等相关程序。
自2007年9月新华社公布陈良宇被立案调查以来,中纪委逐步在“双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后第一时间向外公布消息,至今已成惯例。
一般情况下,贪腐高官若被中纪委公告接受组织调查,中组部会同时或短期内公告免去其所担任的党内职务。事实上,有担任行政职务的高官此时已被停止履行职能,但从程序来看,省部级高官担任的行政职务仍需要经过相关机构(如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国务院)的免职处理程序。
被免职后,中纪委还要对涉贪腐高官进行党纪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违反纪律的处罚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一般情况下,中纪委只要对当事人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就表示此人的行为已相当严重,会要求司法机关介入,而前四类的处分,要视情况而定。
经过党纪处分,党的程序即告结束,案件会被移交给相关司法机关处理。而为了为防止地方干扰,高官贪腐案件一般都是异地起诉和审判。
以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为例,2011年2月1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同时,中组部决定免去刘志军党组书记职务。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2012年5月28日,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并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3年04月10日,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被提起公诉。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刘志军案。2013年7月8日,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他没有上诉。从中纪委发布调查通告到最后被判刑,刘志军案经过了将近两年半的时间。
刘志军案子经历了中纪委通报、中组部免职、全国人大免职、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直至起诉判刑的一般程序。
目前,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案已经历了中纪委通报、被免去党内职务、开除公职、开除党籍、被移送司法机关关押在秦城监狱等程序,现在处于最高检进行进一步侦查的阶段。
而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等还处于被通报和免除党内职务阶段。
政治局委员级别:中央政治局直接处理
根据党章的相关规定,政治局委员级别的贪腐高官在查办程序上与省部级有一些区别。
一般来看,先由中纪委向中央政治局提交报告,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免除当事人所担任的党职,然后停止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职务、免除行政职务或人大代表职务(如果有的话),然后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以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为例,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处分,并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公职处分,对陈良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8年4月11日,陈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他也没有上诉。陈良宇从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到被判刑,历时一年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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