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我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调研报告

吉林:关于我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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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 全省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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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民营经济纳税额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民营企业出口额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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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王儒林就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作出重要批示后,我们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以“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省内外比较分析”等方式,迅速组织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省民营经济起步比较晚,总体上至少比广东、浙江等国内发达省份晚了10到15年。发达省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而我省在90年代末才有所动作,较快的发展则是在“十一五”之后。2006年省委、省政府启动了第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2009年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1年开始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正是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和企业的努力拼搏和艰苦奋斗,我省民营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中最富活力、最富创造力和最具潜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重要源泉,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民营经济已占据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2012年,我省民营企业户数达到16万户,是2006年的2.3倍;个体工商户达到99万户,是2006年的1.3倍。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632亿元,是2006年的4.9倍;完成增加值6064亿元,是2006年的4.2倍,特别是2011年,我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首次超过一半,达到50.5%,2012年达到51%,占我省经济“半壁江山”,从数量方面已经逐步居于主体地位。

图1.民营经济增加值与全省GDP比较

——民营经济对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健康指数”的贡献越来越大。截至2012年11月,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额6539亿元,同比增长32.6%,占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70.7%;从业人员达到590万人,从业人员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由2006年的43.3%提高到72.4%;上缴税金657亿元,占地方级财政收入比重由2006年的52.7%提高到70.2%;出口创汇23.5亿元,占全省出口总值比重由2006年的37.3%提高到42.1%。民营经济对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扩大财政收入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2.民营经济在就业、纳税和创汇等方面贡献

——一批民营企业驶入规模发展的“快车道”。我省民营企业平均资本规模在不断扩大,实力进一步增强,一批民营企业开始沿着规模经济的轨道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省“三上”民营企业户数超过1万户,达到10354户,同比增长11%;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2493户,1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69户,5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7户。

图3.2011年全省民营企业资本规模情况

二、突出发展民营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

尽管民营经济已经成长为我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但这还只是在相对落后基础上的发展,是纵向比较的结果,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民营经济还存在着阶段性差距,突出发展民营经济还急需破解一些突出问题。

1.民营经济发展底气不足。民营经济发展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是思想解放的结果。思想解放的尺度有多大,民营经济发展的尺度就有多大。就我省现状而言,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在领导层面,发展民营经济还缺少十足的底气、强烈的心气。看台上,民营经济名正言顺,看台下,仍不乏窃窃私语,民营经济发展尚缺少观念的支撑、思想的基础和文化的底蕴。主要表现在,一是困于资源禀赋的依赖。资源禀赋使生存危机感缺乏,自然气候和地域区位使拼搏进取意识不足、创业意愿不强,安于现状、老守田园、小富即安的心态根深蒂固,不敢闯、不敢试、也不愿闯、不愿试。二是困于计划体制的思想惯性。我省作为计划经济体制实行最早、退出最晚、影响最深的地区,仍然存在着“三重三轻”(重国有轻民营、重大企业轻小微企业、重引进轻培育)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惯性,一些领导者对民营经济有成见,一些创业者对民营经济有短见,一些从业者对民营经济有偏见,社会上对民营企业的认可度低,“一公务(员),二公办,实在不行再吃民营饭”的择业倾向比较突出。三是困于商业文化的缺失。东北地区从满清开始,历经封禁、移民、殖民地和计划经济几个时期,在改革开放前几乎没有典型的商业文化发展发育期。近代以来,虽然集聚了大量移民,成为典型的移民区,但基本上属于“资源吸收型移民”,而非“资本吸收型移民”,缺少商业文化的积淀和底蕴。

2.民营经济量小质低问题依然显著。从总体看,我省民营经济尚未走出外延发展、原料经济的初级发展阶段。一是总量不大,规模偏小。2011年,我省民营经济单位数仅相当于广东的22.2%,浙江的33.7%,辽宁的52.2%。我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数量47个,浙江132个,广东130个,辽宁77个,分别是我省的2.8倍、2.7倍和1.6倍。二是民营企业实力不强,转型压力大。2011年,我省民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低于全国平均266.5万元水平,在9个对比省份中,我省仅高于黑龙江省,居第八位(详见对比报告)。我省上市民营企业16户,居9个对比省份的第八位,湖南、湖北、辽宁基本是我省的2倍,而广东、浙江分别达到226户和180户,我省与这两个经济强省差距巨大。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评选中,浙江有135户,江苏有105户,辽宁有14户、黑龙江有2户,而我省仅有1户。三是产品层次不高,附加值低。我省民营经济大多集中在以资源初加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原字号”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例,2012年,我省一定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8900多户,具有深加工能力的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不到500户,仅占5.6%。从品种来看,美国和日本稻米深加工产品已经超过350种,加工业对稻谷资源的增值率已达1∶4,而我省深加工的稻米产品不到10种,加工业对稻谷资源的增值率仅为1∶1左右。玉米加工产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比例为5:1左右,而发达国家玉米精加工比例达90%以上。

3.民营经济政策“花多果少”。综合考察我省已经出台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可谓政策林林总总,不乏全面,不乏优惠,但难以落地生根,开幌花、不结果现象仍很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省级层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42份,其中省委、省政府文件15份,省直各部门文件27份,文件数量不比其他省份少,但是大多束之高阁,形同虚设。主要表现为“四个缺少”,一是政策制定缺少设计性。我省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多是转发国家、中直部门的文件,靠转发文件落实上级的政策。调研中基层同志反映,这类政策有方向、没抓手,有鼓励、没细则,好听、不中用、难兑现;或者是模仿浙粤等发达省份出台的政策,忽视了我们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和省情的差别,与浙粤等先行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目前处于由“沟底”冲向平地状态,浙粤等先行发达地区则已经在向山顶进发,简单模仿和照搬他们的政策很难在我省落实下去。二是政策宣传缺少广泛性。据抽样调查显示,我省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10〕4号),只有38%的人基本了解,35%的人部分了解,27%的人不知道。三是政策内容缺乏操作性。一方面,有些政策执行的附加条件太多,如我省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政策,由于附带“需要财政拨款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采取资产抵押和质押”等条件,使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部门利益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率。有些部门解读政策不到位,配套措施出台不及时,有些部门之间政策衔接不顺畅,过于强调各自部门的权威和利益,影响了政策落实。四是政策落实缺少保障性。好的政策要有铁的制度去落实。现行的政策中,大都缺乏贯彻落实的制度保障,对政策落实不下去的责任追究不到位、惩戒威慑性不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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