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等。(新华网9月23日)
我国是一个“超级会议大国”,2008年6月份《半月谈》的一组数据显示: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年中参加的大小会议、活动绝不会少于1000个。最为关键的是,有些会议大搞形式主义,已经成为一些官员度假、休养、游玩和领取纪念品的特殊福利。“会议福利”的泛滥,造就了我国一个强大的产业链——— 会议经济。而在异常繁荣的会议经济背后,是早已负重前行的公共财政支出。2011年发布的《中国会议蓝皮书》中指出,目前我国每年举办各种会议多达几千万个,涵盖公司会议、政府会议、事业单位会议和社团会议四大类,会议经济产值近万亿元。这哪里是在开会,分明是在乱花钱。
会议的泛滥、会议经济的持续走高,并非没有引起中央的警觉。“八项规定”第二条便是,“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应该说,此次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控制会议费的《办法》,是对“八项规定”第二条内容的具体实施细则,也是对于群众路线活动整顿“四风”的一项有力举措。
我们期待该办法的实施能起到一定效力,狠刹奢靡开会之风,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但是,也要注意到,规范会议管理,不能仅靠出台《办法》,同时,还需辅之以严厉的行政和司法问责。由此,会议才不会成为公共财政和广大纳税人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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