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跑路”引发的思考

江西:“跑路”引发的思考

曾两度荣获某县“企业规模奖”的某公司,因债务缠身,其董事长“玩失踪”。而对于此事的协调处理情况,该县相关人员纷纷避而远之,并认为“企业跑路不关政府的事”。本报近日就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

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一般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依据这一定义去评判,企业“跑路”当然不关政府的事。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企业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的行为,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获取利润。作为一个企业,只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办得下去就办,办不下去就歇业,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我们的若干民营企业,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热情招商、优惠政策、帮扶措施,诸多的另眼相看,使一些民营企业家产生严重的依赖思想,一有困难就找政府;有的地方政府则把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单纯地理解为为企业家服务,“保姆式”的介入,对一些企业本应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也倾力帮扶,做了政府不该做的事。还有一种现象是,为了招商引资,各地出台种种优惠政策,一些民营企业家不断变换投资创业地,有的在甲地享受完了优惠政策后,便又搬迁到乙地,猫儿搬家的真正用意,不是把自己的企业如何做强做大,而是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大有捞一把就溜之大吉的嫌疑。

工信部总工程师近日透露,根据对全国2000多家中小微企业的调查,今年我国中小企业效益增速普遍出现回落,一半以上的企业反映存在人工成本攀升、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压力紧张、融资成本高、招工难等问题。其中资金压力紧张、融资成本高是使一些民营企业不时陷入困境的重要因素。由于资金紧张,一些民营企业家为了解渴,便病急乱投医,甚至以“高额利息”到社会上去吸纳资金。但是,高额的利息已说明其生产经营无利可图,但为了将企业撑下去,他们“敢作敢为”,终将自己推入进退无门的境地,直至出现“跑路”现象。

一些企业家“跑路”的现象,应引起我们注意。因为许多企业不是能一跑了之的,他们所丢下的往往是巨额债务等一大堆问题需要处理。虽说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资不抵债的企业“跑路”了,若处理不好,会在一定范围引发很多问题。为了发展经济,我们应在落实惠企政策和改善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着力在制度化和法制化方面做文章,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让企业切身感受到政策的实惠,不断打造维护企业权益、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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