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根本缺陷
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总体框架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确深化并普及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观点,但从总体上看,它曲解了马克思的哲学,忽视了实践的世界观或本体论意义,否定了人的主体地位,颠倒了马克思哲学的总体逻辑。
从逻辑方向看,马克思创立新唯物主义是从社会到自然的思维运行过程。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摆在人们面前的是“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36)因此,新唯物主义是从社会存在出发去理解自然存在及其意义的,其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立足点则是自然,其总体框架是从自然到社会的思维运行过程。“既然自然界是这样,那么社会也是这样”,这样一种无中介的直线式推演成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总体建构原则:“既然自然现象的联系和相互制约是自然界发展的规律,那么由此可见,社会生活现象的联系和相互制约也同样不是偶然的事情,而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既然自然界、存在、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而意识、思维是第二性的……是这一客观实在的反映,那么由此应该得出结论:社会的物质生活、社会的存在,也是第一性的,而社会的精神生活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是这一客观实在的反映”(37),如此等等。这就是说,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中,从辩证唯物主义到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是自然到社会的逻辑运行过程。这样一来,马克思哲学从社会到自然的逻辑方向便被颠倒了。
从逻辑坐标看,马克思哲学的逻辑坐标就是主体及其发展,其核心就是按照人的发展来“安排周围的世界”。与旧唯物主义不同,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8)马克思把“实践”与“主体”联系起来讲是有深意的。实践本来就是客体不能满足主体时,主体改变客体使之适应主体需要的活动,实践本身就体现了主体的主导作用。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原则界限,就在于马克思哲学强调实践,强调主体的方面,强调按照主体的发展改变世界,合理“安排周围的世界”,从而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39)主体及其发展因此成为马克思哲学的逻辑坐标。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恰恰颠倒了这一逻辑坐标,它仅仅从客体的角度来考察“对象、现实、感性”,不理解人与物的关系是一种“为我而存在”的关系(40),其要害是“见物不见人”。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中,物质也成了“一切变化的主体”,“人和自然都服从于同样的规律”。换言之,苏联马克思主义模式具有凝重的机械唯物主义色彩。
从逻辑出发点看,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人的实践。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即人与世界的关系,现存世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和发展的;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和本质活动,人是在自己的实践中自我生成、自我发展的,人的思维本质上是实践结构的内化和升华。因此,马克思的哲学是从实践出发反观、反思人与世界关系的。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就是为改变现存世界的实践而创立的,本身就是对人类实践活动中各种矛盾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思。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认为,新唯物主义“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41)。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却颠倒了这一逻辑出发点,它不是从人的实践出发,而是从所谓的“物质”出发去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即人与世界的关系,认为社会、人及其思维是物质运动的展开,是物质的不同表现形态,并从“自然发展规律”推导出“社会发展规律”。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中,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被淡化了,人的主体性、选择性、创造性被忽视了,社会发展规律在人的活动中的生成性不见了,历史规律成了一种处在人的活动之外并超乎人的活动之上的预成的、神秘的“计划”,社会发展因此成为一种“无主体的过程”。
马克思一再声明自己的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这就是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而新唯物主义则是从主体及其实践活动出发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并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构成了感性世界,实践“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42)在这里,旧唯物主义采用的是一种还原论的方法,即把人类思维、人类社会、现存世界简单还原为自然界;新唯物主义确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但它同时又确认人类思维、人类社会、现存世界对自然界具有不可还原性,人类思维、人类社会、现存世界都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实践才是人的生存的本体和现存世界的本体。这样,新唯物主义就扬弃了旧唯物主义的自然本体论或物质本体论,同时也扬弃了唯心主义的精神本体论。从根本上说,马克思批判并终结旧唯物主义以至整个传统哲学的革命,就是从本体论的层面上发动并展开的。
但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一革命性变革,没有真正理解人们所面对的自然界已经不是“纯粹”的自然,不是“几万年间几乎不变的自然”,而是被人类实践改造过的“人化自然”,是被社会中介过的“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是“历史的自然”。人的实践改变的不仅仅是自然物的形态,更重要的,是在自然物中贯注了人的本质力量和社会力量,使人的本质力量和社会力量进入到自然存在之中,并赋予自然存在以新的属性——社会性或历史性。在现存世界中,自然界意味着什么,自然对人的关系如何,人对自然作用的内容和范围以及采用什么样的形式等等,都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在现存世界中,自然界不仅保持着天然的物质本性,而且被打上了人化的烙印;不仅具有客观实在性,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43)把马克思哲学的自然概念同旧唯物主义哲学的自然概念区别开来的,正是马克思自然概念的社会性或历史性。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犯了与费尔巴哈哲学同样的错误,即不理解“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它把自然与社会隔离开来,把自然从历史中抽象出来,孤立地考察“地理环境”与社会生产方式,而不是把二者理解为一个统一的运动过程,不是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中把握问题,根本不理解自然史和人类史“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44)。
于是,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中,“地理环境”成了独立于人的活动过程的发展系列,人们所面对的自然仅仅是一种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运动,是“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经过这一分离、抽象之后,一种“抽象的物质”或“抽象的自然”便构成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基石,形成了以自然为基石的本体论。以此为基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从自然到社会的逻辑推演,从而构建了一种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
实际上,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并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没有真正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哲学意义,它在形式上表现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内涵上则是向一般唯物主义或自然唯物主义的倒退。这是一次惊人的理论倒退。这一倒退的实质,就是向以自然为本体的一般唯物主义的回归。这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根本缺陷。就其实质而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抽象的唯物主义”。当它脱离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历史侈谈自然、物质和世界的物质性时,就已经悄悄地踏上了马克思批判的“抽象物质的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45)。
正是这种“抽象的唯物主义”,使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中的辩证法成了相互联系、变化发展、量变质变、对立面斗争这样几条简单结论相加的直观型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由此成为黑格尔辩证法的某些内容和自然唯物主义的机械结合。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中,不仅辩证法的实践基础不见了,而且辩证法的概念运动也不见了,辩证法从一种批判性思维变成了扼杀批判性思维的手段,从一种深层的智慧运动变成了《圣经》式的训诫,从一种高超的思维艺术变成了实际上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苏联马克思主义模式并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的基本特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不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实质是人类历史运动“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是一种“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46);不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之所以是“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就在于马克思把实践理解为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并把辩证法的否定性同实践唯物主义的革命性有机结合起来了,从而使否定性的辩证法获得了现实的基础。“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47)批判,就是从肯定与否定、生成与灭亡的统一去理解现存事物;革命,就是“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事物”;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事物”。(48)离开了实践的唯物主义,我们无法真正理解和把握辩证法的批判性、革命性,无法真正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的基本特征”。
注释:
①④⑤[苏]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序言”第1页,第6、7页,“序言”第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②1922年,以俄国为主体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正式成立。为行文方便,本文把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到1922年苏联成立时的这一段历史也称为苏联时期。
③安启念:《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第16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⑥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第三章就是“辩证唯物主义”。
⑦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⑧⑩中国社科院马列所编:《论布哈林和布哈林思想》,第216、227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
(11)《狄慈根哲学著作选集》,第252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04—7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个概念也是恩格斯首先提出来的。在1859年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恩格斯首次提出“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而后者的要点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扼要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第79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
(16)《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1卷,第76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
(17)《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第311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
(18)《列宁全集》,第18卷,第2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19)《列宁选集》,第2卷,第4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0)(21)(23)《列宁选集》,第2卷,第221、225、311页。
(22)中国社科院马列所编:《论布哈林和布哈林思想》,第218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6)[苏]米丁等:《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第25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27)[苏]米丁等:《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下册,第1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28)安启念:《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第173页。
(29)(30)《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24、425—427、431—434、439、441—444、4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1)(32)(34)(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165、164、1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8页。
(36)(38)(40)(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6、54、81、73页。
(37)《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35、436页。
(3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2)(4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7、66页。
(43)(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1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
(4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2页。
(4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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